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王勃是初唐著名的文學家,同時也是民間傳說中著名的“神童”。相傳,他六歲能詩,九歲就寫過一篇《指瑕》,指出顏師古注《漢書》中的錯誤。

更神奇的是,王勃曾經在

十三歲時,被一位叫做“中元水府叟”的老神仙,用一陣大風颳到了滕王閣宴會上,

於是提

筆寫下了一篇光耀千古的《滕王閣序》,以及一首《滕王閣詩》。

以上這則傳聞,出自宋人的《新編古今分門類事·異兆門·王勃不貴》。相傳,這則神話是“王勃著《滕王閣序》本事”的最早來源。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宋太宗曾經說過:“朕聽聞王勃十五歲作《滕王閣序》。”所以從此以後,很多人都堅信這一詩一序,是王勃十三、四歲時所寫的。

不過,後來根據元代學者辛文房的考證,這一詩一序的創作時間,並非是民間傳說中說的那樣,而是在王勃二十九歲的時候。

關於這一點,近代最偉大的詩人,曾在對《滕王閣序》的批註中指出:原文中“無路請纓,等終軍之弱冠”一句,說

明王勃寫序的時候正是“弱冠”之年,也就二十多歲。

最終,經過多方考察之後,得出的結論是,王勃創作《滕王閣序》的時間,應該不會早於二十三、四歲。

而且根據王勃在《滕王閣序》原文中的說法,當時他是因為

“家君作宰,路出名區”

,父親在交趾當縣令,他要去域外探親,路過南昌才參加了這一場盛會。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如此說來,

文章中早已經把王勃當時創作詩序的起因、經過,以及他的年齡,交代得明明白白了。

那麼,為什麼宋代的文人還是看不懂呢?

這大概就是因為漢語隨著時代的變化,到了宋朝時,人們看唐代的駢文已經像“天書”了。下面,讓我們根據史料的零星記載,把王勃這一次赴會的前因後果串聯起來再看一遍。

王勃與《滕王閣序》

王勃出生在唐太宗貞觀二十三年(公元649年)前後,

他的祖父是隋朝非常著名的教育家王通,叔祖也是唐初有名的詩人。

王家世代顯赫,歷朝都曾經出過達官貴人,到了王勃父親這一輩才沒落了,但是也不是普通門第。

在這種家庭中長大的王勃,和他的兩個哥哥,從小就得到了最好的教育。因此他們三兄弟在很

小的時候,就被杜甫的叔祖杜易簡稱為“王氏三株樹”。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王勃的父親王福疇,曾經在宮中擔任太常博士,是在宮中主管祭祀與禮儀的七品官,他的學識和道德修養都很高。不過王福疇有一個毛病,就是特別喜歡“誇兒子”。

因為王福疇到處誇自己的兒子聰明、有才華,所以還得了一個“譽兒癖”的外號。王勃本來天分就高,再加上生活在書禮之家聰明早慧,

所以十六歲就能過科舉,被封了一個“朝散郎”

這個時候,王勃已經是朝廷裡面最年輕的文官了。因為年紀太小,所以皇帝不放心讓王勃辦事,於是就把他放到自己的兒子沛王李賢家裡當差。

李賢平時喜歡鬥雞,有一回,他和自己的弟弟李顯鬥雞鬥贏了,

王勃一高興就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

結果這件事被唐高宗知道了,非常生氣,就把王勃逐出王府了。

看到這裡有人就要問了:皇子鬥雞,有多麼大一件事兒,值得唐高宗發脾氣嗎?前面我們說過,王勃當“朝散郎”的時候是十六歲,然後很快被調到了沛王李賢家中當差。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鬥雞案”發生時,就算他17歲,李賢才只有11歲大,李顯則更小,大約只有10歲。

小孩子玩耍,不要說鬥雞,就算直接打架都不值得大驚小怪。

然而,李賢、李顯這兩兄弟卻是不能打架的。這不是因為他們是皇帝的兒子,而是因為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李賢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章懷太子”,正史上說他是武則天的二兒子,但是事實上他

可能是唐高宗與武則天的姐姐賀蘭夫人所生。

因此武則天一直對李賢很不好,

還在自己稱帝之後,任由酷吏把他逼死。李賢死的時候,才只有二十九歲。

至於李顯,則是武則天的三兒子,後來的唐中宗。所以

武則天怎麼看得慣丈夫和姐姐生的兒子,打自己的兒子呢?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話又說回來,王勃被趕走,也屬於活該。畢竟當時李賢、李顯還小,可是他卻是十六、七歲的少年人了。兩兄弟身份敏感,他們鬥個雞,你寫什麼“檄文”呢?

後來,王勃被逐出王府以後,回到家裡又鬧出了一件大事。原來,他窩藏了一個犯了法的家僕,最後又怕東窗事發連累到自己,直接給家僕殺了。

最後,殺家僕的事情紙包不住火,被衙門查到了。雖然王勃自己僥倖不死,但是他的父親卻被貶到交趾這個地方去當縣令了。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王勃打算去交趾探親,剛好路過南昌,聽聞閻伯嶼在滕王閣設宴,招待八方才子,於是他才趕來赴會,然後白嫖了一頓飯,寫下了一首詩和一篇序。

前面說了這麼多,就是想說明

王勃十六歲以前,一直過得非常順利。

他才幾歲就有了“神童”之名,十三歲的時候已經讀通《周易》、《黃帝內經》。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後來參加朝廷舉辦的科舉,也很順利地通過了。

所以少年得志的王勃,絕對不可能發出《滕王閣序》中,那種懷才不遇的感嘆。

只有等到王勃後來被逐出王府,回到家中又犯了事,連累到家人之後,他才可能真正體會到了人生中的挫折感。

二十三、四歲雖然年紀不算很大

,但是得罪了武則天,他的仕途基本上算是徹底完蛋了。

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他才有可能在駢文中發出“馮唐易老,李廣難封”的感嘆。

從這一詩一序的實際內容來看,王勃只是把這場盛會,看成了王羲之“蘭亭雅集”一樣的風雅事來歌頌。

儘管在文章的前半段裡面,王勃對在場的前輩們極盡恭維之能事,但是他並不認為自己講這樣的話,有失文人風骨。

因為他以為,在場的達官貴人之中,應當有他的“知音”。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所謂:“鍾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慚?”既然俞伯牙已經遇到了鍾子期,那麼他就該大大方方地演奏“高山流水”,有什麼好羞愧的呢?

寫完了一詩一序之後,王勃就瀟灑地繼續上路了。有人說他在去交趾的途中,掉落到海里淹死了。

不過,近代最偉大的詩人認為,王勃很有可能沒有到達交趾,就已經去世了。而他這一篇序文,也不是像傳說中那樣,在滕王閣現場“一揮而就”的,而是寫於他去往交趾的路途中。

結語

王勃創作《滕王閣序》的時候,確實還是希望當時能夠有人賞識自己的才華。但是在他的字裡行間,也不自覺地流露出了一種對仕途的心灰意懶。

於是王勃在《滕王閣序》中反覆強調,自己只是因為要去探親才路過的。並在文章的後半部分表示:“舍簪笏於百齡,寢晨昏於萬里。”

唐代才子蹭了別人一頓飯,用一首詩和一篇文章,讓一座樓火了千年

王勃這兩句話的意思是說,自己要放棄當官的念頭,到萬里之外的交趾,替自己的父親養老送終。並告訴大家

,他寫這一詩一序,只是想要拋磚引玉,讓大家一起來“登高作賦”罷了。

遇知音以奏“流水”,只不過王勃內心中的一場空想。

得罪了武則天,他永遠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官員的引薦,再度躋身朝堂。

所以,王勃真的就只是去滕王閣上,隨緣吃了一頓飯,然後寫下了一詩一序,就瀟灑地離場了。不過,他的《滕王閣序》和《滕王閣詩》,卻讓這座滕王閣火了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