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漢晉皇帝徵召制度

漢晉時期,皇帝徵召制度在選官體系中佔據重要位置,其淵源於先秦,形成於秦朝,發展於西漢,成熟於東漢,衰落於漢末,復興於魏晉。在其發展、演變過程中,皇帝徵召制度受到官僚制發展、政治文化演進、學術思想嬗變、現實政治環境壓迫以及士族發展等因素影響。而以上諸因素,在不同時期對皇帝徵召制度的影響強度有所不同。

漢帝國建立之後,承襲秦制,皇帝徵召制度也在承襲之列。兩漢四百餘年間,皇帝徵召制度得到了巨大發展,在漢帝國選官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

淺析漢晉皇帝徵召制度

西漢時期,不僅平民、私屬吏可透過皇帝徵召入仕為官,而且故吏也可由此重新起家為官。皇帝往往出於不同原因徵召士人為官,並根據受徵召者的身份、名望給予不同的官職、待遇。

皇帝徵召士人的原因,總體而言可歸納為有才、有德、或者名望特高、品學兼優。但是,對於不同身份的受徵召者,皇帝的側重點也有所不同。大體而言,皇帝徵召平民、私屬吏,主要看中一技一能,兼顧品德、名望。而對於故吏,皇帝則往往偏重於其任官經歷及其在任官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吏能。 正因為皇帝徵召平民、私屬吏與故吏的原因不同,導致了二者在授官上的差別。

平民、私屬吏、故吏雖都透過皇帝徵召入仕,但在授官上則有很大差距。一般而言,平民、私屬吏多被授予六百石以下的官職,主要為博士、郎官、待詔等。其中也偶有例外,如授予申公太中大夫,授予衛青建章監,但總體而言所佔比例較小。

西漢皇帝徵召制度在授官上分為兩個層次,其間以六百石為界,平民、私屬吏多被授以六百石以下的官職,而故吏則多被授以六百石以上的官職。授官的不同,從表面上看是因為受徵召的身份不同。實質上,受徵召者身份上的差異反映出的是其在功次、能力上的差距,此外,名望、德行等因素也對授官高低產生影響。

淺析漢晉皇帝徵召制度

東漢時期皇帝徵召依然面向故官、平民、私屬吏等不同身份的人,但是在徵召原因、授予官職上則與西漢存在差異。

東漢時期,皇帝徵召故官的原因在於重視其吏能與任官經歷,這與西漢時期並無二致,這反映了兩漢時期“以能取人”的選官傾向。在這一傾向背後則是西漢“霸王道而雜之”的政治文化,以及東漢王朝迴歸官僚制的努力。東漢王朝與西漢的不同點則是,皇帝徵召平民、私屬吏多是由於其德行,因才能而發出的徵召少之又少。兩漢在皇帝徵召上的異同點,突出的反映在皇帝徵召授官之上。

總體而言,兩漢時期皇帝徵召對於故吏的授官大體相同,而對平民、私屬吏的授官則有很大不同。西漢時期存在於平民、私屬吏與故官間的授官界限,到東漢已經不復存在。平民、私屬吏與故官在授官上趨於一致是東漢政治文化、政治發展走向、社會因素互動影響的結果。

東漢時期,皇帝徵召被更廣泛地應用於選官之中,隨著皇帝徵召的廣泛運用,其相關制度亦隨之發展,各種規定亦隨之完善。其發展主要集中在兩點,第一是皇帝徵召制度內部出現名目繁多的科目;第二是皇帝徵召制度內部的等級分化日益清晰,即針對名望、才能不同的人士給予高低不等的待遇。

淺析漢晉皇帝徵召制度

漢末,由於戰亂頻仍、皇權旁落,皇帝徵召制度亦隨之不振。及至曹丕代漢,文、明二帝“政自己出”,皇帝徵召制度呈現出復興的趨勢,但是與兩漢相比,則大為不如。三國時期,皇帝徵召制度低迷的直接原因在於戰亂不斷、皇權不振,但深層原因則與東漢以來地方大姓、豪強地主的發展有關。

東漢時期,大姓在地方上壟斷州、郡大吏、控制察舉,而大姓中產生名士則透過名士清議影響皇帝徵召、公府徵辟,或直接、或間接的干涉中央選官。及至漢末,地方大姓相繼割據,使得皇帝徵召無從展開。曹魏政權建立後,王朝又受士族影響,在選官上不得不建立九品中正制,以致皇帝徵召亦要受其制約。

西晉政權在士族的支援下得以建立,西晉統治者投桃報李,透過法律形式維護世家大族利益。永嘉之亂後,在門閥士族的支援下,東晉得以立足於江左,但是皇權卻一落千丈,門閥士族得以把持政權,形成了“王與馬,共天下”的局面。

兩晉時期門閥士族的迅速發展,導致皇權不得不尊重門閥士族的既得利益。以致,皇帝在徵召士人入仕時,也要依據其門閥等第。這一情況突出表現在士人的起家官品上。皇帝根據士人家世、門第,以不同的起家官徵召其入仕,正反映了皇權對門閥士族特權與利益的尊重。

淺析漢晉皇帝徵召制度

西晉時期,門閥士族雖然在政治、經濟、文化上享有特權,但是正如田餘慶指出的那樣,門閥士族依然是皇權的附庸,其還是要依託與皇權。在東晉特殊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門閥政治,也只是皇權政治的變態,是皇權與士人的一種平衡。在這種條件下,皇權依然發揮作用。

兩晉選官以九品中正製為基礎,導致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官位高低考諸家世。但朝廷也需要有才學、名望計程車人,完成議定禮制、典定製度等任務。這些任務非明於典制、精通儒術者不能完成,因此皇權透過徵召的方式,以降低官職對有才學之士家世的要求,使其入仕。

如虞喜、幹寶等士人均因其才學出眾,而放鬆了對其家世的要求。但也僅是放鬆而已,這些人的鄉品也多屬上品。而皇帝徵召有名望計程車人、隱士的目的,也是出於維護皇權的需要。歸根結底,皇帝徵召有名望、才學的一般普通士人的目的在於維護皇權。

皇帝徵召源於皇帝權力,其不僅可以超然於門品秩序之外,而且還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可以根據情況超脫於官僚制下的一般規定。一般情況下,因各種原因去官後的官員,再次入仕其官品當低於去官之前。但透過皇帝徵召再次敘用的官員,在授官上便脫離晉朝法律的規定,一般可維持原來的官品,甚至有官品得以提升的情況存在。

淺析漢晉皇帝徵召制度

綜上所述,皇帝徵召制度作為皇權的表現與延伸,其既有尊重門閥士族特權、官僚制的一面,又有突破門閥士族、官僚制限制的一面,這集中表現在徵召制度的不同分等以及“去官再敘”上。徵召制度中的特徵與公車徵召,可以不考慮或降低士人的鄉品,使其入仕,體現了皇權超然於門閥士族特權的一面;而一般徵召參考士人鄉品的特點,則體現了皇權對門閥士族特權的尊重。

皇帝很少透過徵召使官員再次入仕,體現了皇帝對官僚制原則的尊重;而皇帝徵召士人再次入仕時,給予高位則體現了皇帝權力隨意性的一面。九品中正制滿足了門閥士族維護門閥等第、士族特權的需要,但是卻不能完全滿足朝廷對各類人物的需求,而皇帝徵召制度則彌補了這一不足。

透過皇帝徵召制度,一些有名望、才學計程車人,可以突破其鄉品限制,取得較高的官位。這一行為既滿足了朝廷對飽學之士的需要,又能夠傳達出朝廷的禮賢之心,藉此起到教化與維護皇權的作用。

官僚制的一般原則使朝廷得以正常運轉,而皇帝徵召則可以根據情況,使免官計程車人快速進入官僚隊伍,解決一些特殊情況,起到潤滑作用以彌補官僚制的缺陷。因此,皇帝徵召制度既尊重士族特權、官僚制執行原則的,又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二者的不足與缺陷。

淺析漢晉皇帝徵召制度

綜上所述,可能會使人得出皇帝徵召是具有臨時性、特殊性的一項選官制度,並且在士族權力及行政制度的不斷髮展中,其執行空間已被大大壓制。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透過考察兩晉皇帝徵召制度可以發現,即使在九品中正制及行政制度日益嚴密的情況下,皇帝依然可以透過徵召隨意選取人才,即這些制度對皇權的約束力是十分有限的,皇權政治依然是這一時期政治的底色,皇權依然是影響政治、社會、制度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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