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色不構成犯罪?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修軍律師以案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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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色不構成犯罪?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修軍律師以案說法

騙色不構成犯罪?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修軍律師以案說法

騙財,也就是我國法律中規定詐騙行為,是指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詐騙罪。那麼,單純的玩弄感情,騙色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給您解除騙色是否構成犯罪。

1997年修改刑法以前,有個罪名叫“流氓罪”,是指“聚眾鬥毆牞尋釁滋事牞侮辱婦女或進行流氓活動,破壞社會秩序牞情節惡劣的行為。”如果在當時,騙色的行為,應該可以算流氓罪。但是,自從修改刑法以後,已經沒有流氓罪這個罪名。​

那麼,刑法修改後,是否有和騙色相關的罪名呢?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指出,現行的刑法並沒有關於騙色的罪名。那麼,騙色就不構成犯罪了嗎?並不是如此。騙色會涉嫌以下三個罪名:

第一種罪名:強姦罪,根據刑法規定凡是與14週歲以下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不管自願不自願,都會被認定構成強姦罪。

第二種罪名:招搖撞騙罪,如果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騙財騙色,則會構成招搖撞騙罪。

第三種罪名:詐騙罪,如果行為人在騙取感情,騙色的基礎上還實施了騙取財物的行為會構成詐騙罪。

騙色不構成犯罪?也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修軍律師以案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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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上三種情形都不符合,那麼就無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那麼,行為人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了嗎?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認為,行為人雖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被騙色的被害人還是可以到法院提起人格權糾紛的民事訴訟,要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我國對於被騙色導致的民事案件,已有透過民事途徑維權成功的案例。

案例一:2014年上海市有婦之夫欺騙未婚女子併發生性關係,受傷害女子以該男子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她的貞操權和健康權為由訴至法院。上海浦東新區法院院作出一審判決,男方應向受傷害女子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女方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

案例二:2015年北京市曹某隱瞞其已婚事實,導致郭某據此與其確立戀愛關係併發生性關係。郭某在與曹某發生性關係後懷孕並流產,原告的身體受損,精神受到刺激。郭某以曹某行為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權利為由,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應請求法院判決當承擔曹某承擔醫療費、交通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審理後,判決曹某承擔醫療費、交通費等費用2萬多元,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9萬元。

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認為,騙色不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更會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