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下河網魚溺亡,家屬向水務部索賠百萬,他們最終成功了嗎

去年廣州四名男子下河網魚,結果過程中兩名男子不幸溺水身亡,悲傷過度的家屬們把負責那片水域的水務局告上了法院,要求索賠181萬元及142萬元,如今一年過去了,家屬們的索賠能夠成功嗎?

為了捕魚四人冒險下河

在2020年6月27日,因為調節水位的需要,攔河壩在凌晨1時至13時期間開啟多個閘門放水。13時至15時期間,由於閘門持續放水,河道水流也是較湍急。當日下午一點多的時候,他們一行6人來到了河邊。經過一個小時的努力觀望,他們一行人覺得沒什麼問題就打算去河裡網魚。

兩男子下河網魚溺亡,家屬向水務部索賠百萬,他們最終成功了嗎

很不幸的是在網魚的過程中,發生了意外,可能是因為水流暴漲的關係,

劉某、齊某溺水了,再加上事發突然,周圍的人也沒來得及施救。直到次日兩人的屍體才被救援隊打撈了上來。失去兒子的家屬們悲痛欲絕,隨後他們發現,事情發生的地點,即沒有設定安全警示牌、沒有在開閘放水前進行巡查警示、沒有人去阻止行人遊客進入河道。為此,他們打算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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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權,家屬把水務局告上法院索賠百萬

這個能夠維權,家屬們開始收集各種證據,他們發現

河岸邊緣部分割槽域雖然設有鐵絲網,但是有部分割槽域是沒有鐵絲網的,在加上週圍的話沒有禁止下河,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再加上也沒有人去巡查,禁止行人遊客進入河道。為此兩位死者的家屬把當地的水務局告上了法院,理由是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一個索賠一百四十萬,一個索賠一百八十萬。

可惜的是法院認為忽視風險貿然下河應該自行承擔過錯,到今年家屬們的申請被法院駁回了。不知道你們認為水務局應不應當承擔過錯。

死哪賠哪幾乎成為一種風氣

類似這樣的案例非常的多,比如

2015年12月,浙江常山女子與同學騎疑似死飛的腳踏車,於溫州大羅山景區不幸墜崖身亡,隨後死者父母將當日與死者同行的同學(及事發路段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賠償86萬元。

廣州兩名兒童因為貪玩進了別人的車裡,一不小心把車門鎖住了,兩人又不會開門,最後被悶死在車內。隨後孩子父母把車主告上了法院,認為車主沒有鎖住車門,要為這件事負責,但是車主表示自己的車停在自家院內,父母沒有看管好自己孩子私自入宅,應該是父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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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慘的是一個大媽,在公交車上被噎死了。原來是大媽在公交車上吃餈粑,應該是噎住了卡在氣管內。司機發現後立馬拋下手裡的工作,第一時間送大媽去了醫院,但是很不幸,大媽還是被噎死了。原本司機拍下手機工作送大媽去醫院,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應該值得大家點贊。但是家屬們卻將司機告上了法庭,他們表示,為什麼大媽在吃餈粑的時候,司機不去阻止,他要是組織了大媽就不會被噎死。不過司機開車的時候一般是看路的,沒事看什麼大媽呢。

兩男子下河網魚溺亡,家屬向水務部索賠百萬,他們最終成功了嗎

既然事情能發生在公交車上,飛機上肯定也有。張女士因為胃部不舒服開始嘔吐,並且伴有吐血的症狀,最後搶救失敗,原因是老病復發。但是家屬們認為航空公司沒有在第一時間迫降,並且三沒,

沒配備專業急救人員,沒采取合適的急救措施、沒及時迫降飛機。但是

整個救治過程中,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範進行了救助,不存在操作失誤,因此不應承擔責任。

還有更離譜的,男子醉駕撞垃圾桶身亡,家屬起訴村委會索賠76萬,原因是桶沒放好。最離譜的是這個男的無證駕駛,還醉駕。最氣的是村委會,我就放個垃圾桶,還要我賠76萬。那撞爛的垃圾桶你賠嗎。

兩男子下河網魚溺亡,家屬向水務部索賠百萬,他們最終成功了嗎

死哪訛哪成了一個熱詞,很多網友也發表了不同的看法,有的表示這群家屬已經完全違背了社會道德,家人死後只為了錢,只要哪裡能訛,能有機會賠錢,他們就會不惜一切代價去起訴,甚至鬧事。對於他們而言,只要能賠錢,社會的指責和所謂的臉面,他們都能無所謂。但是還有的網友表示,畢竟人家家裡死了人,如果換做是你也是非常的痛苦,而且很多時候家屬所說並無道理,很多意外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因此給家屬一些人道賠償也是應該的,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