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事實婚姻如何解除

現實生活中事實婚姻如何解除

針對如何解除事實婚姻,目前尚沒有統一的標準,我們認為既然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應同等對待,即事實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透過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門)或訴訟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實踐操作中,民政部門往往不會受理事實婚姻的協議離婚請求,所以解除事實婚姻關係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說,目前我國法律上取消了事實婚姻這一說,人們所理解的取消事實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男女未補辦結婚登記的,解除事實婚姻也就是法院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人們所理解的透過法院訴訟解除事實婚姻,這種認為是錯誤的,由於目前我國法律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人們訴訟到法院要求解除事實婚姻,法院也不會受理的。而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訴訟解除事實婚姻多是針對事實婚姻期間產生的財產問題、子女撫養問題可向法院起訴,法院是會受理的。

現實生活中事實婚姻如何解除

事實婚姻解除時財產如何分割

事實婚姻財產的分割必須先判斷認定該男女關係是不是事實婚姻,如果是事實婚姻應該根據一般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進行,如果不是事實婚姻,只能根據非法同居的財產分割規定進行。同居解除關係,財產的分割原則不同於夫妻,而是能夠證明是哪一方的財產的還歸哪一方,無法證明是誰的財產的視為共同財產平分。

現實生活中如何解除事實婚姻?解除事實婚姻會比較簡單,只要雙方經過協商之後分開就可以了,並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手續那麼麻煩。關於解除事實婚姻的具體做法跟實際要求,如果你需要找律師幫助你,可以線上諮詢華律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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