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停車 套用妻子車牌 被記12分罰2000元

機動車“一車一牌”是基本的常識,但總有一些不法分子為逃避交通管理,套用別人的車牌上路行駛。然而近日在豐澤區,有一男子竟套用了自己妻子的車牌,這是怎麼回事呢?

近日有網友反映,稱11月15日上午,其駕車至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東海院區附近時,發現一部黑色寶馬前後懸掛的號牌不一致,疑似套牌。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督察指揮大隊接到線索後迅速展開研判。監控影片顯示,該黑色寶馬從附近的停車場駛出後不久,駕駛員迅速下車將前牌“閩C4××LX”摘下,掛上“閩C5××DR”號牌繼續行駛。經進一步分析,督察指揮大隊鎖定了嫌疑車輛的日常行駛規律,並下達查處指令。

昨天上午8時,豐澤交警四中隊接到指令後迅速行動,在榮興街培英路路口當場查獲嫌疑車輛。此時該車以鐵絲將“閩C4××LX”號牌固定在原車牌上。駕駛員吳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吳某所套用的閩C4××LX號牌是其妻子張某所有。據吳某交代,他家住在培英路附近小區,但僅在附近停車場長租了一個車位。為方便進出停車場,吳某便讓妻子張某以遺失號牌為由補辦了一塊車牌。吳某每次駕車進出閘杆時就懸掛妻子的號牌,通過後再換回自己的車牌。

因涉嫌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吳某將面臨警方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吳某及其妻子對此後悔不已。

民警提醒,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即使套用的是自家人的車牌或徵得他人同意,也同樣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請廣大駕駛員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記者:傅恆 通訊員:莊小強 來源:泉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