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案件應當公開審理而未公開審理的,要以程式違法發回重審

4月22日,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釋出會首次釋出會,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政法改革舉措與成效。會上,有日本朝日新聞記者提出有關審判透明度的問題,他提到,中國還有不公開的審判,曾在國際上引發討論。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沈亮迴應,日本和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司法制度都規定公開審判是原則,但是涉及到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時候,包括日本在內,世界上各個國家都是不公開審理。有的案件資訊公開後會引發社會恐慌、對不良行為的仿效,這些內容也不太適合對社會全部公開。所以,在審判透明度問題上,世界各國都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中國也是如此。

最高法:案件應當公開審理而未公開審理的,要以程式違法發回重審

沈亮表示,司法公開是中國司法制度的一項基本原則。根據中國法律,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外,一律公開進行。我國法律規定,不公開審理範圍僅限於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還有當事人提出涉及到的商業秘密、申請不公開審理案件,而其他案件都是要公開審理的。即便是按照法律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我國也規定宣判一律公開。這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中國沒有什麼特殊。在審判實務中,如果遇到應當公開審理而沒有公開審理的案件,上一級人民法院要以程式違法發回重審的。

沈亮指出,不斷提升司法透明度始終是中國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他說,實際上,中國的司法公開無論在範圍、形式,還是在深度、廣度上,近些年來已經走在了世界前列。比如說,在公開範圍上,不僅公開庭審過程、判決結果,也公開審判流程和生效判決執行情況;不僅公開判決的最終結果,也公開裁判理由;不僅向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公開,也向社會公開;不僅公開庭審資訊,還公開司法政務等司法活動相關資訊。

沈亮介紹,在公開渠道上,除了傳統媒體、政務網站、白皮書、新聞釋出會,還有12368訴訟服務熱線、微博微信外,並專門建立了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資訊四大公開平臺,形成了多樣化司法公開格局。到目前為止,中國裁判文書網文書總量超過1。3億份,訪問總量超過840億次,中國庭審公開網總直播案件超過1850萬件,觀看量超過475億人次,有的庭審累計觀看量突破千萬。在公開形式上,推動司法公開與訴訟服務全面對接,建成了人民法院線上服務平臺。

“群眾除了旁聽庭審、查閱網站和報刊等傳統形式外,現在只要一部智慧手機,就可以隨時隨地瞭解司法活動的相關資訊,對於司法過程的參與、監督和評價,更加便捷高效。所以說,司法公開現在是觸手可及。”

“中國推動司法公開的腳步不會停歇。”沈亮說,目前,中國司法公開已經成為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瞭解司法、接近司法、開展法律研究的重要平臺,隨著時代發展,我們還將不斷推進司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透過司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倒逼法官司法能力不斷提升。

最後,沈亮還邀請這位日本記者朋友透過中國庭審公開網觀摩一下中國法院庭審,透過四大公開平臺,感受中國的司法公開。“也許你的問題能夠找到最好的答案。”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陳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