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情侶有了娃,分手後搶“娃”起紛爭,孩子究竟該給誰?

孩子是父母的心肝寶貝,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口裡怕化了,石家莊贊皇縣的小李也是這樣看待自己的寶貝兒子的。不過就在前兩天,他的兒子突然被幾個陌生人強行抱走了,而指使這一切的不是別人,正是孩子的親生媽媽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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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和小郭原本是一對情侶,2020年兩人的兒子出生了,雖然雙方一直沒有結婚,但感情比較穩定。2021年,小郭突然提出要去足療店工作,小李不同意,兩人吵得不可開交。年底,兩人決定分手,並由小李暫時撫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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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李的說法,這次爭吵後兩人達成了共識,孩子未來的大部分時間由小李照看,小郭可以上門探望但是不能把孩子接走。然而就在5月11號,小郭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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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爭奪孩子,雙方發生激烈的衝突,最後在一男子幫助下,孩子被小郭抱走了。那麼,對於孩子日後的撫養問題,兩人當初是怎麼協商的,之後又打算怎麼處理這件事呢?在小郭工作的店面,記者見到了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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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撫養孩子的方案,雙方各執一詞,小郭說,她也不是不同意小李管孩子,只是小李經常不讓她與孩子見面,作為母親她很擔心孩子的健康問題,不過小李說,他這樣做只是不願意與小郭多做糾纏,雙方再次對此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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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杜賢:

關於非婚生孩子撫養權事宜,雙方可以溝通與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滿2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關於對方提供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對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對方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以按照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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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雙方已經達成了共識,接下來會透過法律途徑來決定孩子的撫養問題,我們也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儘快有一個結果。孩子不是物品,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當你們為爭孩子打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你們想過孩子的感受嗎?如果這真是為孩子的心理健康著想,那就坐下來好好談,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

(河北經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