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4月4日

長沙的唐女士花98元

在長沙大潤發的一家商鋪

購買了幾套內衣

到家後

還沒來得及拆開包裝袋

就收到了店員發來的訊息

稱店內丟失了一件文胸

如果是唐女士穿回了家

請立即支付49元的費用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這話裡話外的意思就是

唐女士多拿走了一件文胸

對此唐女士表示非常生氣

明明自己沒有錯

被誤會的滋味太難受了!

唐女士表示自己只帶回家付過款的兩件文胸

並將袋子內裝的東西拍下影片

發給了對方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可就在發過影片後

第二天凌晨一點左右

唐女士又收到了店員的第二條訊息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唐女士表示

當時在試衣間

自己試過一件內衣

由於碼數小了

拿給店員換了碼數

而店員顯然忘記了此事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店員卻表示倉庫有監控

卻不想去調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為了瞭解情況

幫女郎陪同當事人來到門店 內衣門店店員謝女士表示

之前的店員已離職

也無法證實唐女士

是否多拿了文胸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隨後,內衣門店店員謝女士

向唐女士賠禮道歉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面對店員這樣的態度

唐女士並不滿意

並提出了賠償十萬精神損失費的訴求

女子逛商鋪被店員懷疑偷內衣,氣憤索賠十萬!

面對這樣“離譜”的賠償要求

店員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經過幫女郎再次協商

唐女士提出了新訴求

唐女士:我在你這裡一共消費了四百多塊錢,你就給我十倍的賠償算了,496的衣服,賠償我4960塊錢。

內衣門店店員謝女士:達不到,我們最多送一套338的衣服。

唐女士:這個方案我不能接受。

最終

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湖南見田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相華: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同時規定如果消費者因消費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精神損害賠償金的高低取決於雙方過錯程度、侵權後果、侵害手段等。根據本事件的情況來看10萬元精神損害明顯過高,很難得到法院支援,建議雙方協商確定一個更為合理的解決方案。

被人誤會確實很委屈

但也不能因此“獅子大開口”

幫女郎也希望雙方儘快消除誤解

心平氣和地好好談一談

(芒果幫女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