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主播辛巴再陷“賣假貨”風波

近日,#辛巴售賣假貨瑜伽褲一晚銷售額超600萬#、#YPL迴應辛巴旗下主播賣假貨#、#YPL再回應辛巴一夜售假600萬#、#辛選稱所售瑜伽褲不屬於假貨#多個話題登上熱搜,再次將網紅主播辛巴和他的團隊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然而在爭議中,辛巴公司和“品牌方”數個回合的各執一詞,曬材料,讓事情的真相愈發撲朔迷離,陷入羅生門,到底誰才是“正品”,難道都是“正品”?

一夜銷售額超600萬卻是“假貨”?

4月18日,辛巴和旗下主播“蛋蛋”在網路直播間,現身帶貨了一款名為“YPL防曬涼感褲”的產品。有消費者下單後發現YPL品牌官方並無這款產品,質疑辛巴售賣假貨。

22日,澳大利亞YPL透過其官方藍V微博號“YPL運動潮品”宣告稱,辛巴方面所售產品不屬於YPL發售品類範疇,相關經銷公司以及生產公司,均非YPL正規經銷生產渠道,無YPL品牌營銷、授權使用、產品生產銷售等資格。

網路主播辛巴再陷“賣假貨”風波

22日,澳大利亞YPL透過其官方藍V“YPL運動潮品”第一次發表宣告

根據相關資料,該產品直播間售價63元,已售數量超過10萬件,銷售金額超過600萬元。

“YPL運動潮品”表示,考慮該產品銷售數量、金額巨大,YPL 將依法對該產品經銷公司,生產公司進行追責,並透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同時,針對線上銷售,YPL有權對相關產品連結、店鋪、主播等進行同步追責。

辛選一天時間內數次迴應!有授權,系商標爭議

在相關話題衝上熱搜後,辛巴旗下公司廣州辛選網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於22日晚間迴應稱,品牌持有方已提供授權鏈路和相關書面材料,目前辛選仍在對這些材料做進一步嚴格核查。

辛選向中新財經出示的授權材料顯示,向辛選授權生產、銷售“YPL”品牌定製產品的是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而澳生源的商標使用權則來自YPL商標原持有人——澳大利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其授權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並可轉讓授權。

網路主播辛巴再陷“賣假貨”風波

網路主播辛巴再陷“賣假貨”風波

辛選向中新財經出示的相關授權書

23日,辛選再發宣告解釋,2022年4月13日,原商標持有人澳大利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申請將商標轉讓予澳大利亞YPL有限公司後,因雙方在轉讓前後就授權第三方使用商標已經存在爭議,因此出現了商標受讓方稱直播間所推廣產品“不屬YPL品牌旗下產品”的說法。

辛選表示,經徵詢法律專家,辛選確認原商標持有人與被授權方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的授權關係,以及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與辛選的授權關係,均在法律有效期內。

同時,辛選稱將為購買了YPL產品的消費者辦理全額退款。

“YPL運動潮品”再回應:辛選所示授權書偽造公章

就在網友以為“賣假貨”變成了“商標爭議”後,YPL再度扔出重磅“炸彈”。

23日,“YPL運動潮品”表示,從未與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有任何業務合作,不存在任何商標授權行為。辛選拿出澳大利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蓋章的授權書,屬於偽造公章,將被追究偽造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而在此前的一份宣告中,“YPL運動潮品”指出,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持有的25類商標雖有“YPL”三個字母,卻並非澳大利亞YPL有限公司持有的“YPL”商標,而辛巴在直播間所售賣的產品,卻使用的是澳大利亞YPL有限公司持有的商標。

在23日“YPL運動潮品”釋出最新宣告之前,辛選在22日晚間釋出的宣告曾表示,如最終核查結果表明,品牌持有方(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將依法嚴肅追究其責任,並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商標疑雲:“YPL運動潮品”和澳生源,誰擁有正版?

中新財經注意到,儘管澳生源聲稱持有國際分類中25類服裝鞋帽的“YPL”商標,但該商標與澳大利亞YPL商標並不一致。

有企業資訊查詢平臺顯示,澳生源在25類服裝鞋帽中共申請過三個“YPL”商標,目前兩個變體商標處於無效和申請狀態,唯一一個顯示“已註冊”的“YPL”也與澳大利亞YPL所持商標圖案不一致。澳生源唯一一個與澳大利亞YPL相同的商標,卻是屬於24類的布料床單,並且顯示無效。

網路主播辛巴再陷“賣假貨”風波

澳生源所申請的“YPL”商標

天眼查顯示,哈爾濱市澳生源貿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盛愛琴。2021年,該公司投資的廣州市澳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絡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另,抖音平臺上此前發聲力挺辛選的“YPL運動旗艦店”,目前刪除了相關宣告。中新財經查閱發現,該賬號註冊公司為深圳莎多拉貿易有限公司,旗下並無“YPL”相關商標註冊,且其在今年3月7日因“透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絡”,而被列為“經營異常”狀態。

而此次事件中,雙方材料均出現的澳大利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在國內多個企業資訊查詢平臺均無法查閱到相關資訊。

律師:若存在偽造公章行為,需追究刑事責任

這並非辛巴第一次捲入“賣假貨”的風波。2020年10月,辛巴帶貨假燕窩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最終,辛巴方被罰款90萬元,品牌方被罰款200萬元,辛巴快手賬號還被禁60天,截至1月14日向消費者賠付超4000萬元。

如今,本次“賣假貨”風波中一再反轉的劇情,也讓不少網友吃懵了瓜。那麼在諸多爭執中,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應放在第一位考慮的是公章是否偽造,因為一切授權都由此而來。”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律師告訴中新財經,偽造公章在我國屬於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到底是偽造公章製假售假,還是商標授權糾紛所致?安翔表示,該事件比較複雜,還得“讓子彈再飛一會兒”:“執法部門的進一步介入和調查,會讓真相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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