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放生下游撈上賣,這5人做這種無本生意遭報應了吧

前腳有人放生,後腳下游就有人撈魚,然後再次出售。5名專做這種無本生意的“漁民”,剛剛“喜獲豐收”,就被等在岸上的民警當場抓了!民警告訴他們,雖然這是放生的魚,但也在“水產品”之列,他們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上游放生下游撈上賣,這5人做這種無本生意遭報應了吧

“兄弟們開撈吧!”隨著一聲號令,5名男子帶著專業的捕撈工具,坐上漁船,頂著烈日在潮白河的河面上揮撒漁網,很快,一網一網的魚被拉到船上。在他們的上游,剛剛有人將這些魚放生到河裡。

漁船上裝了半噸的魚,幾個人滿載而歸。不過剛從潮白河蘇莊閘橋附近上岸,迎面就碰到了順義公安分局民警,劉某銀等5人被當場扣留,民警現場查獲漁獲物504公斤,扣押橡皮筏2艘、木船1艘、捕魚網3張。

因非法捕魚被警察抓,並不是新鮮事。劉某銀等幾人特殊之處在於,他們的目標主要是別人放生的。據幾人在訊問中稱,他們平時經常在潮白河上有人放生的地方觀察,只要有人來放生,劉某銀就喊上其他4人,來到放生點位進行捕撈,然後將捕撈上的魚變賣,獲利頗豐。

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域內非法捕撈是《刑法》中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儘管這些人撈到的漁獲物中,應有不少是他人放生的魚類和水產品,但同樣違法。順義公安分局表示,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必須禁止一切的非法捕撈行為。劉某銀等人的捕魚行為,時間上是禁漁期,地點上是禁漁區,而且捕魚所用的捕撈工具是明令禁止的捕魚網。“野生動物資源是生態系統中重要的組成元素,對生態環境平衡具有重要作用,需要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予以保護。”辦案民警稱,非法捕撈、狩獵的行為不僅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目前,劉某銀等5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順義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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