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就反對安裝電梯,沒商量”,頂樓:那就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關於老房子加裝電梯這個問題,由於很多一樓業主堅決不同意,很多老小區在這個問題上已經陷入了死衚衕。對此,在7月9日,央媒經濟日報發表了一篇題為《不能讓“一樓不同意”成為電梯加裝的梗阻》文章,直接將這個問題擺到了檯面上來解決。文章中很明確地指出,

在城市的改造方案中,並不會讓所有人都滿意,但是個別居民的權益和大多數居民的權益也並非不可調和。如果窮盡所有辦法不足以解決問題的時候,只能透過訴訟維護大家合法權益。

可以看出,針對老小區加裝電梯這件事情上,除了要保護所有居民的權益之外,有必要時也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1樓:“就反對安裝電梯,沒商量”,頂樓:那就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最近兩年,隨著棚改開工數量不斷減少和舊改工程全面推進,目前很多老房子都不再像過去那樣進行拆遷了,而是轉而進行翻新舊改了。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是棚改開工數量的高峰期,2018年棚改專案開工數量超過了626萬套。而在2018年之後,全國棚改專案開工數量就開始逐漸減少了。到了2020年,全國棚改專案開工數量已經降至209萬套。目前,國家已經收回了地方城市棚改的許可權。可以預測,未來隨著時間的推移,未來棚改開工數量將越來越少,而老舊小區翻新改造的數量將越來越多。根據2020年7月份的“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指導意見”顯示,未來5年,將針對全國17萬個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舊小區,進行全方位的“舊改”。

1樓:“就反對安裝電梯,沒商量”,頂樓:那就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針對老舊小區的舊改工程,大部分推進得都非常順利,老舊小區業主們也都很支援,但是在是否加裝電梯的這一個問題上,老舊小區業主們之間產生了非常大的分歧。對於這個分歧,主要是6、7樓的頂樓業主強烈希望能夠在舊改的過程中加裝電梯,這樣可以極大地方便他們上下樓。特別是對於有老人和孩子的6、7樓業主,加裝電梯的決心非常大。但是對於一樓業主來說,他們要電梯一點用都沒有,反而加裝電梯會給他們的正常生活帶來很多麻煩,甚至還會提高生活成本並且導致房子貶值。所以很多一樓業主都反對加裝電梯。目前老小區加裝電梯需要全體業主同意,雖然在今年正式實施的《民法典》中又明確提到只要有2/3以上業主同意,業主們就可以決定小區的事情,也就是可以透過投票來加裝電梯,但是前提是沒有業主反對。也就是說,2/3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加裝電梯只是降低了加裝電梯的難度,但是並沒有解決根本上的問題,因為現在加裝電梯就是有業主反對。

因此,就算一棟樓有超過2/3的業主同意加裝電梯,只要有一個業主反對,那麼,加裝電梯就無法進行。筆者的一位朋友王先生就遇到了這種情況,王先生居住在一個老小區的7樓,家中有老有小,平時家人上下樓爬樓梯非常困難。在看到老小區加裝電梯的政策之後,王先生就和其他業主一起商量加裝電梯的事情。在王先生的努力之下,他們這棟樓除了一樓的業主之外,其他大部分業主都同意加裝電梯。也就是說,只要一樓業主同意,他們小區就可以在舊改過程中加裝電梯。

1樓:“就反對安裝電梯,沒商量”,頂樓:那就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但是一樓業主就是不同意加裝電梯,他們給王先生等其他業主的說法是一樓就不需要加裝電梯,反而是加裝電梯之後,不僅會影響一樓房子的採光和通風效果,同時一樓房子也會受到電梯的噪音和隱私干擾。另外,加裝電梯和後期運營維修電梯都需要費用,就算前期不讓一樓業主繳納電梯安裝費,但是電梯後期所有的費用一樓業主還是需要繳納,這是國家規定的,所以加裝電梯對一樓業主是百害而無一利。

面對一樓業主的這些觀點,王先生和其他業主也沒有辦法反駁,畢竟一樓確實不需要電梯,並且加裝電梯也確實對一樓業主有負面影響。但是隻要一樓業主不同意加裝電梯,加裝電梯的事情就無法推進。對此,王先生和其他業主也一起商量,願意給一樓業主一部分補償,並且願意和一樓業主簽署協議,不管是電梯安裝費用還是後期電梯維修運營的費用都不需要一樓業主來承擔。在王先生和一樓業主提出這個解決方案之後,一樓業主還是不同意,堅決反對加裝電梯。同時一樓業主表示,這不是一點補償就能解決的問題,因為一樓的房子在加裝電梯之後,不僅失去了最大的優勢,同時還增添了很多缺點,這會導致一樓的房子出現比較大的貶值情況。而對於頂樓和其他比較高的樓層,缺點被解決,房子將出現大幅升值。

1樓:“就反對安裝電梯,沒商量”,頂樓:那就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最後,一樓業主也提出了自己的兩個方案:1、不需要任何補償,就是在電梯加裝完之後,要和王先生或者其他高層業主換房子。這樣像王先生這些高層業主就解決了上下樓困難的問題;2、補償自己和其他一樓業主30%的房款,舊改和加裝電梯後,高層的房子會大幅升值,而一樓的房子就算不貶值,但是也不會出現升值的情況。如果在小區翻新改造過程中沒有加裝電梯,一樓的房子就會隨著小區的環境和品質的改善而大幅升值。所以加裝電梯還是相當於讓一樓的房子貶值了,所以要求補償並不過分。

面對一樓業主的這兩個方案,王先生和其他業主都沉默了。最後王先生和我說,如果他自己住在一樓,可能也會提出這樣的要求。所以在換位思考了之後,他決定放棄加裝電梯的事情,決定等老房子翻新改造完成之後,就賣掉老房子,到位置偏一點的地段購買電梯房。

其實目前很多老小區都面臨了王先生這樣的事情,只要一樓業主不同意加裝電梯,事情就陷入了死衚衕。目前解決這個問題,除了調解協商之外,像央媒經濟日報提出的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也是一個方法。但是目前一樓業主確實還有一票否決權,並不是超過2/3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無視反對的業主。所以要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前提還是要有新的法律法規出臺才行。

1樓:“就反對安裝電梯,沒商量”,頂樓:那就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最近一段時間,很多人被最近合肥首例“電梯加裝遇阻案”勝訴案誤導了,認為可以透過打官司來解決加裝電梯的問題。其實事實並不是如此,因為在這個案例中的被告,最開始時並不反對加裝電梯,沒有提出反對,所以在2/3以上業主投票同意和沒有業主反對之後,就通過了加裝電梯的方案。但是在開始加裝電梯之後,這位被告業主又開始反對加裝電梯,並且阻撓施工,不讓加裝電梯。可以看出,這案例比較特殊,反對的業主在之前並沒有反對,所以加裝電梯是符合規定的。如果反對的業主一開始就反對,就沒有後面的事情了。

可以看出,解決加裝電梯的事情,並不是簡單的事情,不能一刀切,所有的業主都有自己的權利,不能剝奪任何一位業主的權利。所以,針對加裝電梯這個問題,還是要去尋找新的解決方案,透過協商和調解,找到讓雙方共贏的方案。就比如目前在很多省份和城市已經成功實施的“共享電梯”方案,就可以實現所有業主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