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籍沙縣小吃經營業主購房福音:在本區內買新房可獲補貼

9月22日,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從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政府官網瞭解到,21日,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政府釋出了《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沙縣區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將對三明籍沙縣小吃經營業主(憑有效期內營業執照認定)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住宅商品房的,按其土地和房屋成交價格的1%予以補貼,執行期限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疊加享受)。《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沙縣區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具體內容包括:

一、實行沙縣小吃業主購房補貼

對三明籍沙縣小吃經營業主(憑有效期內營業執照認定),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住宅商品房的,按其土地和房屋成交價格的1%予以補貼,執行期限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疊加享受)。

二、實行購房補貼

凡在本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的,給予200元/平方米的補貼(執行期限為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購房合同網籤時間為準)。

三、最佳化預售監管資金使用

將《關於印發〈沙縣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沙建〔2020〕98號)中的“重點監管資金額度不低於預售專案工程造價的1。5倍”調降為“重點監管資金額度不低於預售專案工程造價的1。2倍”。增加監管資金支付節點,支付比例如下:取得預售許可證支付30%;形象工程進度達到50%支付總價的50%;主體封頂支付總價的60%;完成室內抹灰工程支付總價的70%;完成外牆裝修並腳手架落架支付總價的80%;完成室外及景觀工程支付總價的90%;完成專案竣工驗收備案支付總價的95%;專案完成首次登記支付總價的100%,執行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實施區域

沙縣區本行政區域(含三明生態新城等),攬月山人才房、金洲公寓等限價商品房不享受以上購房補貼政策。

三明籍沙縣小吃經營業主購房福音:在本區內買新房可獲補貼

瀟湘晨報記者武華康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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