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話費1萬多積分過期了?消費積分為何不能“保值”

據法治日報報道,近日,有消費者反映,自己的手機話費有1萬多積分顯示過期。過期前,電信運營商有過簡訊通知,但他當時覺得沒有合適的兌換禮品,之後就忘了此事。“這些積分都是我平時消費所得,本來就是屬於我的東西,為什麼商家要設定使用期限,他說過期就過期?”消費者對積分設定使用期限表示不理解。

消費積分每個人都不陌生,打電話、坐飛機、刷信用卡是產生積分的傳統大戶,現在很多網點也有電子會員卡,按照自己制定的積分制度管理消費者級別和優惠計劃,甚至有些社群菜站都設定了積分制度,哪怕返一把小蔥、兩根辣椒,也可以增加客戶黏性。但在大部分人眼中,積分往往又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據報道,消費者的抱怨主要集中在積分到期清零、可兌換產品的質量和價值不對等、兌換商品門檻高和積分政策不透明等。有消費者表示,被悄無聲息地清零之後,像是遭了賊還沒法報警。對清零期限心中有數、趕在有效期內消費積分的消費者往往也很鬱悶,可以用積分換的商品,要麼無用且難看,要麼質次價高。

而且現在越來越多的商家設定的兌換規則是“積分+現金”,消費者如果覺得不值,就只好眼睜睜看著積分過期。

消費積分兌換套路多,暴露商家態度的不誠懇。遺憾的是,目前並沒有針對消費積分設定的法律法規。積分利益受損,消費者只能到消保機構投訴,由於維權成本高,大部分人覺得“為了那點積分費時費力不值當”,也就放棄了對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導致商家愈發耍花活、設陷阱。實際上,經營者制定的積分兌換及到期清零等條款屬於格式條款,經營者應主動盡到合理提示和說明義務。

既然設定積分制度是為了攏住消費者的心,那麼就該合理設定、公開明示積分規則及其變動情況。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此外,過高的兌換門檻和質次價高的兌換禮品讓消費者不僅無從選擇,而且會有被套路的體驗,最後達到的效果與設定積分制度的初衷也南轅北轍。

一方面需要健全法律法規,一方面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也要擔起責任,為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撐腰,或幫助他們討回公道,或督促商家制定更為透明公平的積分制度,真正讓積分能夠“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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