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攜愛寵乘車 男子“戲精附身”……

新民晚報訊 (特約通訊員 宋嚴 記者 江躍中)男子欲帶寵物上車,遭到司機拒絕,不僅威逼還要動手,見司機報警,竟“戲精附身”,“急中生智”上演了左腳絆右腳的戲碼……近日,普陀警方偵辦了一起故意傷害案,違法行為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為攜愛寵乘車 男子“戲精附身”……

圖說:張某與網約車司機陳先生髮生爭執公共影片截圖 普陀公安分局供圖(下同)

11月2日12時45分許,普陀公安分局萬里派出所接到某平臺網約車司機陳先生的報警,他在真華路某小區門口遭到乘客毆打。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到場後,接警民警發現乘客張某坐在地面上,並稱被網約車司機推倒,需要驗傷。而報警人陳先生則對張某的指控予以否認,稱自己被張某勒了脖子。雙方各執一詞,都認為自己是受害者。

民警透過現場走訪,結合公共影片,還原了事件的真相。原來,當天12時30分許,張某透過某專車平臺,預約了一輛網約車。12時35分許,網約車到達預約地點,司機見張某夫婦欲攜帶一條寵物狗上車,便表示拒絕,並取消了打車訂單。為此,兩人發生了激烈爭執。在此期間,張某還曾透過用胳膊勒陳先生頸部的動作,對其進行威脅。在得知陳先生要報警後,張某竟自己左腳絆右腳,一屁股坐在路邊,謊稱自己被對方推倒受傷。

為攜愛寵乘車 男子“戲精附身”……

圖說:張某謊稱被司機推倒受傷

到案後,張某如實向民警供述了自己因帶寵物狗上車遭到拒絕,而與司機陳先生髮生口角,並衝動用手臂勒了對方的脖子。冷靜下來的張某對自己一時頭腦發熱的行為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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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違法行為人張某到案

據某專車平臺工作人員表示,使用者在註冊網約車平臺時簽署的乘客使用者服務協議中,就明確表示駕駛員有權利拒絕不適宜攜帶的物品搭乘車輛。攜帶寵物、活禽乘車,應放入寵物箱等容器,導致車輛汙損或其他人身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如若有帶寵物搭乘計程車、網約車的需求,請在上車前與司機協商,在徵得同意後,方可攜帶寵物上車,以免引發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