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推動公交綠色智慧發展,2025年綠色出行比例過半

我省出臺文件大力推動公交綠色智慧發展

到2025年山東各市綠色出行比例超50%

11月3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佈會,對《關於進一步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行解讀。

近年來,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取得長足發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擁有公交車輛6。7萬輛,公交運營線路7100餘條,運營線路總長度13。7萬公里,濟南、青島建立成為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為人民群眾便捷出行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司家軍介紹,2013年,省政府出臺《關於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見》,隨著經濟社會特別是城市的快速發展,《若干意見》部分內容已不適應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新要求,亟須出臺新的政策指導和支援行業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了到2025年我省基本建成普惠均等、優質多元、智慧高效、綠色安全、健康持續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城市軌道交通營運及在建里程達到700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滿意度達到90%。為確保完成目標,《指導意見》確定了6個方面共計21條的重點任務以及4項保障措施。

為推動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我省第二次出臺檔案,這次的《指導意見》體現了哪些變化?

山東交通學院交通與物流工程學院院長、教授張萌萌介紹,《指導意見》在原《若干意見》基礎上,從發展目標設定、規劃編制落實、財政政策支援、綠色低碳發展、服務品質提升、健全政策體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原《若干意見》中,執行車速、公交站點覆蓋率、公交車進場率、新能源車輛佔比等指標的設定已低於現狀水平。《指導意見》中,按照分類指導原則,對不同規模城市的上述指標進行了適當的調整,並補充了滿意度、建制村客車通達率等指標,指導行業科學發展。

此外,新《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城市公共交通規劃作為空間類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明確促進規劃落地實施的政策措施,強調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設施建設用地保障,鼓勵社會資本依法依規參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綜合開發。

同時,根據現行財政政策,提出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國家“公交都市”建設。明確城市公共交通實行成本規制管理,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成本核算及績效評價體系,加大軌道交通和資訊化建設的資金保障力度。明確提出建立市縣兩級財政補貼機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發展。

為大力推動公交綠色智慧發展,《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12個全國綠色出行建立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其他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50%的發展目標;明確提出除保留必要應急救援車輛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電車全部為新能源車輛,強調新能源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佈局,鼓勵燃料電池車輛應用,推動城市公共交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逐年下降。明確提出推進大資料、雲計算、車路協同等新技術與城市公共交通融合發展,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智慧化發展水平。

新《指導意見》提出,構建快乾支微分層網路,持續改善公交可達性和便捷性。鼓勵創新服務模式,拓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深度和廣度。明確港灣式公交站臺新改建要求,提升服務效率和服務品質。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應用,最佳化城市公共交通領域適老化服務,全面提升運營、管理、服務水平。

為支援公交企業創新發展,此次《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逐步深化企業經營體制機制改革,盤活經營性資產與主業相關的經營性業務。支援公交企業資本多元化、業務拓展市場化,拓展行業相關輔業所得收益用於彌補主業虧損,改善財務狀況,增強內生動力,促進公交企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