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購保健食品應做到三“認清”三“防範”

隨著天氣轉冷,“冬令進補”成了熱詞,尤其是中老年人,更應注重自身保健。近期,浙江省寧波市消保委接連受理多起關於保健食品的投訴,投訴的原因主要有:購買的保健食品服用後,實際效果與商家宣傳不一致,網購保健食品出現問題後維權難,因聽信保健食品有治療作用,在使用後反而引起身體不適等。

寧波市消保委接到消費者王先生來電反映稱,他在一網路商城有大約1600積分不能使用,也無法提現。當初,他通過當地養生協會會長的介紹,在一保健食品網路商城購買了有關肽和薑黃的保健食品,當時會長說購買產品有積分送,按照兌換規則,積分可用於購買產品,也可以提現,但現在積分無法兌付,聯絡商家卻被拉黑,找養生協會會長也聯絡不上了。

花錢買保健食品的本意是為了保健養生,結果經濟受損失不說,還帶來一連串煩心事,甚至還延誤了病情。對此,寧波市消保委釋出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保健食品時,要提高警惕,科學選購,注意做到三個“認清”和三個“防範”。

認清保健食品的保健功效。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它具有特定的保健作用,有一定的針對性,並非人人適合,不要輕信宣傳和承諾的保健食品療效。保健類商品也不是傳統意義上“冬令進補”的膏方類滋補品,“冬令進補”最好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認清保健食品的識別標誌。

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誌和註冊號/備案號,要看清保健食品的標籤和說明書。要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資訊科學選擇,並按標籤、說明書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購買和使用。保健食品產品資訊可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查詢。

認清保健食品的購買渠道。

線下購買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規的店鋪,銷售保健食品的店鋪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其經營範圍應註明保健食品銷售,購買後要保管好購物憑證。網上購買保健食品要透過正規的電商平臺,仔細核對其食品經營許可證、保健食品註冊證書或備案憑證資訊,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微商、朋友圈、微信群、小程式等。海外代購或者跨境購保健食品,應注意選購風險,要詳細閱讀電商平臺上的風險告知書。

從投訴反映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的消費陷阱和消費套路,消費者要重點防範。

防範誇大養生保健效果誘導。

部分養生保健服務經營者以能治療各種疾病、誇大服務效果來誘導老年人大額充值,但實際服務並無宣傳效果。

防範冒充醫學專家兜售保健食品。

一些電話推銷人員抓住老年人病急亂投醫的心理,冒充醫學專家向患病老年人兜售“特效藥”“救命藥”等“神丹妙藥”,而所謂“神丹妙藥”實際並無治療效果,僅為普通保健食品。不僅騙取了老年人錢財,更耽誤了治療時間。

防範以“高科技”旗號兜售“低質”產品。

一些經營者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和長壽心理,打著“高科技”的旗號,謊稱普通產品具有保健等功能誘導老年人購買,如在日常生活用品中使用“量子”等新型科技概念騙取老年人錢財。

此外,寧波市消保委提醒中老年消費者,平時應多學習一些保健相關知識和消費維權知識,做到平衡膳食,保持良好心態和適量運動,切勿過分依賴保健食品;遇到問題多聽聽家人的意見看法,如對所購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存有疑問,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保委反映,進行投訴舉報。(中國消費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