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銳評|劉暖曦被限制消費,不履行判決就會付出代價

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據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顯示,1月16日,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向劉暖曦(原名劉鑫)釋出限制消費令,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江歌媽媽@苦咖啡-夏蓮 1月17日發文,劉暖曦已被法院釋出限制消費令,請網友們幫忙監督劉暖曦的消費情況。(據1月17日極目新聞)

極目銳評|劉暖曦被限制消費,不履行判決就會付出代價

劉暖曦被限制消費

極目銳評|劉暖曦被限制消費,不履行判決就會付出代價

江歌媽媽請網友們監督劉暖曦的消費情況

劉暖曦因江歌案受到網路關注。2022年12月30日,江秋蓮與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二審維持原判。青島中院認為,劉暖曦作為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後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劉暖曦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劉暖曦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1月2日晚,劉暖曦透過網路發文迴應二審判決,其中提到法院判她賠償近70萬元,她公開求助募捐。這一募捐行為引起爭議,被指不合法,也不地道,後來她被平臺禁言,釋出的募捐文章也被刪除。

如今,劉暖曦因被限制消費上了熱搜,有網友表示大快人心,對不履行賠償判決的“老賴”就是要採取措施,不能聽任藐視法律權威。也有網友覺得這個限制消費不痛不癢,因為那些高消費專案對普通人來說根本用不上,僅僅限制消費恐怕於事無補,起不到督促履行判決的作用。

實際上,這個限制消費令並非兒戲,不是說說而已,是有法律效力的。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將“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如果劉暖曦我行我素,不執行這個限制消費令,根據法律規定,將面臨被罰款或者拘留等強制措施,受到進一步的懲戒與警示。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是要付出一系列代價的,被限制消費只是第一步,還有多種“後手”來維護法律的尊嚴。

就如網友提到的,如果敗訴方不履行生效判決,勝訴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另外,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予以罰款;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拒執罪,會被法院判處罰金。

法律還規定,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法院可以對其採取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強制措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可見,如果試圖逃避執行、抗拒執行,將要承擔一系列的後果,付出相應的代價。因此,想賴掉法院判決的賠償,不是那麼容易。即便沒能力賠償,被中止執行,但這個賠償並不能賴掉,一旦有了賠償能力,還是可以恢復執行。

劉暖曦被判賠償江秋蓮近70萬元,試圖以募捐解決結果反自取其辱,也證明逃避沒有出路,唯有積極面對,把心思放到正道上,如何透過自身努力來履行判決,才是需要破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