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髮指!男子把未滿月女兒放進太平間“等死”

令人髮指!男子把未滿月女兒放進太平間“等死”

2020年7月,

海南文昌男子李某

將自己身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女兒

託人放在了醫院太平間“等死”。

幸虧被文昌市公安局一名女法醫發現,

才避免了悲劇的發生。

該女嬰經治療,目前已經康復。

李某及另外3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分別被文昌法院判處緩刑。2020年7月6日,李某的妻子在海南某醫院早產雙胞胎女嬰李某甲、李某乙。7月10日,經檢查發現李某甲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三尖瓣下移(畸形)等疾病,需要住院治療。其間,李某為妻子、雙胞胎女兒已支付12萬餘元的醫療費用,因該病難治且家庭拮据,無力繼續支付治療費用,遂準備放棄治療。李某便聯絡其朋友黃某,將情況告知後,黃某聯絡某醫院太平間的老闆戴某,後三人商議將女嬰李某甲放置在該醫院太平間等其自然死亡。同年7月15日,李某和黃某將女嬰李某甲交給太平間工作人員餘某,後餘某便將李某甲抱至太平間解剖室,放在解剖臺旁置物架的最底層,並用一個塑膠盆蓋住,等嬰兒自然死亡後再處理後事。同年7月23日23時21分,文昌市公安局某法醫在該解剖室工作時,聽見嬰兒哭聲,發現女嬰李某甲後報案。

同年7月24日,李某、戴某、黃某、餘某主動向警方投案。

文昌法院經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黃某、戴某、餘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新晚報綜合海南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