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全過程一體化破解房屋徵遷領域行政訴訟“兩多”難題

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溫州市住建局堅持以人為本,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房屋徵遷安置問題,以“源頭規範、流程重塑、末端平衡”全過程一體化思維破解該領域行政訴訟受案量、敗訴量“兩多”困境,取得階段性成效。截至目前,2022年前兩批4207件信訪積案已化解清零;1-10月,房屋徵遷領域行政訴訟受案量同比下降34。8%,敗訴率同比下降4。6%。

聚焦源頭規範, 實現基層工作“有例可依”

將法治思維貫穿房屋徵收工作始終,透過完善制度、解決爭議、最佳化隊伍,從源頭上減少行政訴訟案件發生。一是出臺政策,統一徵收補償標準。配合制定溫州市區徵收改造範圍內未經登記建築調查認定處理工作指導意見,明確溫州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標準,加快《溫州市區國有土地上工業用房徵收補償辦法》《溫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工作指引》等規範性檔案編制報審,推進市區徵收補償標準平穩銜接。二是府院聯動,解決共性爭議問題。溫州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住建局聯合搭建府院共商共研平臺,透過房屋徵收典型案例分析、敗訴案件覆盤,提煉房屋徵遷領域主要爭議點和風險點。以《溫州市房屋徵收典型案例系列學習會議紀要》的形式明確共性問題解決範例,為基層依法徵遷工作提供警示和指引。三是智力整合,提升專業能力水平。創新打造“溫法徵遷通”微信小程式,整合法律法規、補償政策、典型案例等關鍵資訊,便於徵遷工作人員及時查詢和學習有關規定。組建審判、行政複議等多領域協同的房屋徵遷專案團隊,對各個環節予以指導,提升行政爭議化解處置能力。

聚焦流程重塑,實現重點環節“有序可循”

深入研究拆遷安置工作內在規律,從徵收、補償、監管三個環節對流程進行規範。一是最佳化徵收流程。將全市徵地拆遷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計劃納入市級統一管理,對各地新啟動實施的徵遷專案原則上按照“就地四年安置、異地三年安置”的要求落實安置,出現逾期安置且造成臨時安置費逾期超額支付的,除安置房專案外原則上不予安排當年房地產開發出讓土地指標,並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二是最佳化補償流程。加速安置補償進度,提前做好認購定位方案編制,原則上安置房工程建設與安置房認購同步進行,施工圖設計與安置房認購定位方案編制同步啟動,安置房建設專案基礎工程完成後可啟動安置房定位認購。工程專案建成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完成房屋交鑰匙結算工作。三是最佳化監管流程。在房屋徵遷領域數字化改革方面先試先行,打造溫州市“放心徵遷”應用,列入浙江省委數字法治系統“一本賬S3”。其中,試點開展鹿城區清明橋“徵遷行為合法智評”數改專案,透過系統全過程管控、資訊全要素留痕,突破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在流程銜接上的障礙,實現智慧賦分、證據互認,有效發揮司法職能對執法監管的保障支撐和反向監督作用。

聚焦末端平衡,實現市場要素“有渠可通”

以“現房統籌、貨幣兜底”為原則,豐富安置補償方式,切實提升群眾滿意度。一是全面推行房票政策。全市十個縣(市、區)陸續出臺房屋徵收房票安置實施細則,透過鼓勵房票安置助力盤活本地房地產市場,緩解去化壓力。鹿城、龍港已率先提出房票轉讓模式,擴大房票適用人群範圍,非房屋被徵收人透過受讓房票也可以相對優惠價格購置房屋。二是全面建立房源超市。打破“原地徵遷、原地建設、原地安置”的侷限做法,梳理整合現有安置盈餘房源,區政府在完成本年度安置指標後有序將剩餘房源納入市級安置房網上認購(銷售)系統,由被徵收人公平公正公開線上選購,有效化解安置房閒置與多餘安置房源處置問題,實現現房跨區安置。三是全面保障貨幣兜底。提前預判謀劃新一輪未安置問題化解方案,市、區協力拓寬渠道籌措資金,強化被徵收人補償安置貨幣兜底。為消除未安置戶選擇貨幣補償後能否成功透過市場購房自行解決安置的顧慮,允許在尚未購房成功且原協議安置地塊認購前,政府仍給予保留實物安置的權利。(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供稿 編輯 蔡璟瑾)

【來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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