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笞刑,罪犯為何要脫掉褲子不是為了羞辱
按照《棰令》的記載,此後在執行笞刑的過程中,不可以擊打胸部、腹部、腰部、頭部以及面部等要害的部位,並且對刑罰的數量也進行了調整,從最初的無上限,改為不得超過100次[…]
閱讀全文按照《棰令》的記載,此後在執行笞刑的過程中,不可以擊打胸部、腹部、腰部、頭部以及面部等要害的部位,並且對刑罰的數量也進行了調整,從最初的無上限,改為不得超過100次[…]
閱讀全文讓大臣們感到最為害怕的就是,朱元璋還會允許百姓們直接將貪官“綁縛赴京治罪”,就算是沒有相關的檔案,各地方也是要及時的行樂,任何人不可阻擋,有誰如果敢阻擋,他的家族全部誅滅[…]
閱讀全文在明清時期時,只要有人惹怒了皇帝,皇帝就會讓他們受杖刑的懲罰,而太監往往就是杖刑的監督者[…]
閱讀全文然而在古代,懲罰犯人的手段可謂是成千上萬了,有一種刑罰,古代女性受罰後會羞憤,然而有些男人卻非常喜歡這樣的處罰,並且有時候還會花錢讓人改成這樣處罰[…]
閱讀全文僅典籍“收錄在案”的處死之刑就不下幾十種,而“凌遲之刑”可以說是其中“最毫無人性”的刑罰,人活著的時候一刀一刀割其肉,讓犯人在痛苦之中慢慢死去[…]
閱讀全文所謂杖刑,倒是做到了對男女平等對待[…]
閱讀全文想必大家都知道,古代女性對於清白看的十分重要,在執行杖刑的時候,衣冠不整,對於女性來說,可謂是奇恥大辱,就算在杖刑中撿回了一條性命,那麼她也會被人們的口水所淹沒,其實杖刑是有一定技巧的,有些行刑者把犯人打的皮破血流,但是他的骨頭卻沒有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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