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法工委: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犯罪將不是刑事免責人群!

【關注】法工委: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犯罪將不是刑事免責人群!

12月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嶽仲明在例行記者會上介紹,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次審議稿經修改規定,對未成年人法定最低刑事年齡進行調整,對已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情形增加規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12至14週歲的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犯罪將不是刑事“免責人群”。

近年來違法犯罪呈現出低齡化的趨勢,未成年人犯罪受到社會各界關注,當今的社會發展已經不同於以前,現在生活條件的改善和教育各方面的普及,十一二三的孩子身體也是非常強壯,並且“懂的不少”。更何況現在的網路如此發達,孩子們都可以透過網路接觸到各類資訊,甚至很多是對心理不健康的資訊,都會對他們成長產生不良的影響。近年影響範圍比較大的案例有兩個:2020年4月14日,安徽郎溪12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以及2019年10月20日,大連發生一起惡性案件,10歲女童小琪遇害,加害人是同小區13歲男孩蔡某某。這兩個案例都是非常相似的未成年人殺害未成年人,在此之前因為有法律保護,這兩名加害者都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就是因為兩人不滿14週歲。這在當時都引起了巨大的轟動,這不僅對於受害者不公平,他們的家人更是絕望,因此社會各界要求預防和懲戒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的呼聲非常強烈。

低齡化犯罪逐漸嚴重,如何對未成年人犯罪做到不枉不縱,精準懲處?近日官方宣佈的對於低齡犯罪相關法律的修正,這將對未成年人犯罪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從而避免更多的犯罪悲劇。雖然未成年人在犯罪時生理和心理都不夠成熟,但是低齡並不是傷害別人的理由。《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應該是那些守法和弱勢群體,而不是把生命當遊戲,把保護法當成他們傷害人的利器與保護傘的未成年人。這條法律的修正意味著低齡不再是犯罪的“免死金牌”。

最低刑事年齡進行調整,一方面在法律上對於未成年犯罪有了約束,另一方面更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對於未成年的教育問題,為何低齡犯罪頻頻發生?為了社會的安定和諧,我們也一定要明白,比起懲罰他們,防止這種現象的出現更具有長遠意義。而一個孩子的成長離不開家庭、學校和社會,因此對於孩子的教育問題更要全方面關注,尤其是孩子的心理健康。

其實父母的關懷、學校的教育以及法律的約束對於一個人的成長都是非常重要的,希望父母給予孩子足夠的關心和愛護,學校也加以引導,讓每個孩子都能健康成長。同時也希望這部法律能夠有效抑制低齡犯罪,從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