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公佈,政府將於2020年4月1日起進一步最佳化科技券,以進一步協助企業利用科技改善業務運作及提升競爭力。政府就獲批專案的資助比例會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每名申請者的資助上限會由四十萬元增加至六十萬元,而獲批專案數目上限亦會由四個增加至六個。
注意:上述措施只適用於2020年4月1日或之後遞交的申請。於上述日期前已提交申請的申請者,如希望藉著最佳化措施申請更高的資助額,應撤回原先申請,再於4月1日或之後提交新的申請。
什麼是科技券?
科技券旨在資助香港本地企業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 香港特區政府近年來透過增強對科技應用的支援和引導市場需求,推出“科技券”計劃等,營造了良好的創科氛圍,為企業開拓更有利的發展空間。2017年,特區政府設立5億元的科技統籌整體撥款計劃,支援各政府部門籌畫及推展科技專案,利用科技提升運作效率及服務質素。
誰合資格提出申請?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和機構(上市企業除外)均可提出申請:
1。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
2。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3。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專案相關。
科技券提供的資助可作什麼用途?
科技券提供的資助款項可用於以下專案-
科技顧問服務——
申請者可委聘科技顧問就其申請專案提供外部顧問服務。在提出申請時,有關顧問必須為本地組織或科研機構,或已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的公司/機構。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專案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裝置/硬體、軟體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一般而言,這些裝置/硬體/軟體/服務或方案的成本,不應超逾專案成本的三分之二。
專案期限有沒有限制?
每個專案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