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男子和42歲女子認識15天閃婚。新婚三天, 妻子滿心歡喜地告訴丈夫自己懷孕了

32歲男子和42歲女子認識15天閃婚。新婚三天,妻子滿心歡喜地告訴丈夫自己懷孕了。可是,丈夫卻很生氣,他把妻子痛打了一頓並趕出了家門。妻子說:你怎麼那麼絕情呢?

32歲的李平和三婚的劉玉蘭經人介紹相識。李平看著劉玉蘭人還不錯,認為年紀大會踏踏實實和自己過日子,兩人相識15天,見過三次面就結婚了。

32歲男子和42歲女子認識15天閃婚。新婚三天, 妻子滿心歡喜地告訴丈夫自己懷孕了

令李平沒有想到的是,新婚第三天,妻子告訴他自己懷孕了。他帶著妻子去醫院檢查,醫生告訴他妻子竟然懷孕40多天。李平孩子不是自己的,一怒之下打了妻子一頓,之後對她置之不理,兩人開始分居。妻子無奈之下,尋求記者幫助。

劉玉蘭說,丈夫得知自己懷孕後把她痛打了一頓。丈夫讓她打掉孩子,可是她寧願和丈夫離婚也要保住這個孩子。

劉玉蘭帶著記者來到家裡。對於妻子腹中的孩子,李平表示,只要妻子願意打掉腹中的孩子,他還願意接受妻子。

李平拿出了醫院的檢查報告,妻子懷孕時他們兩個還不認識。他和胎兒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他也不會為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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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說,妻子懷著前夫的孩子和自己結婚,目的不純。劉玉蘭承認孩子是前夫的,但是孩子是無辜的,她也不是有意而為的,她向丈夫道了歉,稱自己對不起丈夫。兩人認識前她曾和前夫在一起過,也不知道自己懷孕了。她希望丈夫能原諒她。劉玉蘭說:作為一個男人你應該大度一些,我已經給你道過歉了。

而李平卻堅持說不能原諒她了。兩個人發生了激烈爭吵。劉玉蘭對記者說,我又沒有什麼對不起他,當時是閃婚,兩人沒有感情基礎,出了這樣的事情丈夫也不管了。劉玉蘭說,丈夫也有錯,因為他沒有站在丈夫的立場為妻子考慮,照顧妻子,並且還打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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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則表示,妻子在撒謊。當時她對妻子說把孩子打掉,他還能接受她。但是妻子和他結婚後還跑到前夫家裡。而妻子則稱自己是去前夫家打牌,晚上住在同事家裡。

而李平則不認同她的說法。當時妻子的前夫曾給他打電話讓他去辦離婚手續,稱孩子不是李平的。

李平還曾經收到前夫發來的妻子寫給前夫的保證書,保證書中寫道:她保證天天和前夫在一起,不和李平在一起。妻子則表示自己是被迫寫下的。

李平說,妻子的道歉並不是發自內心的,她是想和自己離婚,儘快回到前夫身邊。

當初李平和妻子結婚時,因為妻子比自己大10歲遭到家人的強烈反對,自己是因為看著她人還不錯才同意的,沒想到妻子卻是這樣的人。

沒想到劉玉蘭卻把錯誤歸結到丈夫身上。她說,又不是自己故意犯的錯,如果丈夫穩重的話,進行婚前檢查就知道了 。不能因為自己有錯就對自己怎麼樣,她已經道歉了。她指責丈夫對她太苛刻。

面對丈夫如今的態度,劉玉蘭很無奈,她想去求婆婆幫忙。劉玉蘭誠懇地向婆婆道了歉,婆婆接受了她的道歉並表示她不同意兒子兒媳離婚。她會勸說兒子的。

劉玉蘭說,她已經給丈夫和婆婆道過歉了,而且丈夫還打了她,她已經知錯了,她只想靜一靜然後再協商她和丈夫的婚姻問題。

劉玉蘭表示,她結過三次婚。她和第一任丈夫有一個女兒,一直跟著自己生活。腹中的孩子是她和第二任丈夫的,她只想留下腹中的孩子,畢竟她是一條生命。並且前夫希望她留下這個孩子。

記者找到了劉玉蘭的前夫。他表示,如果孩子是自己的,他一定會負責的。他家裡有一棟5層的拆遷房,每層有200平方,他的家庭條件很容易找物件,根本沒有必要和劉玉蘭聯合欺騙她的丈夫。

前夫承認劉玉蘭結婚後還和他在一起,是前妻遊走在兩個男人之間。他要求前妻給個說法。劉玉蘭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前夫說,劉玉蘭再婚後去找他,他要求劉玉蘭給丈夫打電話說明情況,劉玉蘭當時就給李平打了電話。前夫指責劉玉蘭的種種行為,她沒有做聲。

劉玉蘭說,因為自己不接前夫的電話,前夫就把保證書和照片發給了丈夫。剛結婚時,她確實不想和前夫聯絡,因為孩子的問題,丈夫不同意她生下孩子,她才與前夫開始聯絡,以至於後來又和他在一起。

她和前夫離婚的原因是自己沒有懷孕,沒想到離婚後卻懷孕了。

劉玉蘭坦言,第一次與李平見面就沒看上他。只是因為李平對她的女兒不錯,兩人見了三次面後就結婚了,是太草率了。她承認自己太糊塗了。而自己忍辱負重卻換來兩個男人的指責。她對腹中的孩子有些猶豫。

經過一夜的考慮,劉玉蘭決定放棄肚子中的孩子。打掉了孩子之後,她想和丈夫好好生活。沒想到丈夫卻不接受,丈夫要他退還彩禮錢16000元。劉玉蘭說自己沒有錢她把結婚戒指還給了李平。

李平表示,因為結婚他花費了很多錢,結果還弄得很沒有面子。如果兩人協商不成,他將走法律途徑解決兩人之間的矛盾。

劉玉蘭最終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做事沒有原則性害了自己。

結語:

劉玉蘭和丈夫沒有感情基礎就閃婚婚,並且明明不喜歡對方還要和對方結婚,這是對自己和他人的不負責任。婚姻需要有感情基礎才能牢固。

並且婚姻需要雙方忠誠,做事需要有原則性,腳踏兩隻船,對婚姻不忠只能害了自己。自己釀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品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