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用餐686元后未付賬就離開,重慶一餐館收銀員:一星期白乾了

極目新聞記者 丁鵬

7名顧客吃喝消費686元,卻沒付賬就離開了。10月30日,重慶渝北區一家餐館的收銀員張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事發三天還沒有人來結算餐費,這筆損失需要由她承擔。目前,她已經報警處理。

10月30日,張女士介紹,那桌客人是10月27日晚7時許進店的,4男3女一共7人,坐在包廂裡。“用餐過程中,他們中的一個人還到前臺充電,還有一人來要求給他們打個折。”

晚上11時許,一桌人用完餐沒有結賬,就從離包廂較近的一個小門離開了。張女士說,因為收銀臺在正門,所以她沒注意客人從另一個門走了。當晚那一桌有兩個客人還曾坐在大廳裡聊天,她怎麼也沒想到客人會不付賬就離開,“他們當晚是自帶的白酒,但看起來並沒有喝醉。”張女士提供的預結賬單顯示,這桌客人當晚吃火鍋點了十幾個菜,還有其他的菜品,共消費686元。

7人用餐686元后未付賬就離開,重慶一餐館收銀員:一星期白乾了

當晚客人消費的預付賬單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餐飲店老闆李女士介紹,當晚店裡客人較少,她就讓其他店員先下班了,只留了一名服務員和一名收銀員。當時服務員在忙著收拾東西,收銀員張女士可能手頭也有事情在忙,客人走了她沒發現。如果是預約訂桌,還能有顧客的聯絡電話,但那桌客人沒有預約直接到店消費,所以目前也沒法找到。李女士希望是顧客當時喝多了忘了結賬,希望他們看到報道能夠主動來店結清餐費,否則只能由張女士來承擔損失,“畢竟結賬是她的本職工作。”

張女士說,她是從外地到重慶打工的,剛到這家餐館上班不久,一個月工資也就3000元左右,賠686元等於一星期白乾了。當晚她就報了警,這兩天會抽空去派出所配合民警檢視監控。

對此,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認為,如果顧客是忘記付錢,應當在發現後及時聯絡商家支付餐費,一般並不涉嫌違法犯罪,只是普通民事行為;但是如果顧客故意逃單,則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一般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同時顧客需補付餐費。數額較大、情節惡劣的,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董文明表示,建議店家在遇到這種情況時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等待警察調查取證。因為這類行為商家很難自己判斷顧客是否屬於惡意逃單,公安機關會根據已有證據,對行為定性並維護商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