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明確:用訂書釘等簡易封口,不視為“外賣封籤”
大皖新聞訊 《合肥市網路餐飲外賣配送管理辦法》已於202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使用封籤對外賣食品予以封口,或者未使用實現封籤功能的外賣食品包裝物,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閱讀全文大皖新聞訊 《合肥市網路餐飲外賣配送管理辦法》已於202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使用封籤對外賣食品予以封口,或者未使用實現封籤功能的外賣食品包裝物,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閱讀全文3月1日起,外賣商家不安裝“陽光廚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賣封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責令外賣商家限期改正[…]
閱讀全文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者是網路餐飲安全第一責任人如果沒有落實好相關責任將受到相應處罰具體如下對未及時安裝監控裝置且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商家,縣市場監管局將聯合外賣平臺下線處理[…]
閱讀全文除此之外,《條例》還規定外賣商家不安裝“陽光廚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賣封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責令外賣商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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