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只能去 2 次廁所?缺少人性化的企業行之不遠

員工上廁所次數還限制?據報道,杭州山姆丁蘭店促銷員稱上廁所被辭退,引發關注。

杭州上城區人社局核查發現,反映人王某與廣州達生建立勞動關係,被安排在山姆丁蘭店從

事促銷員工作。目前調查發現,廣州達生企業規章制度中未有關於“上廁所次數”相關規定,

但員工上班時間上廁所確需報備。

此前,一則#山姆促銷員稱 1 天只能去 2 次廁所#話題衝上熱搜。一天只能如廁 2 次,一

次 15 分鐘,這一規定太霸蠻,也太不近人情,太缺乏基本的人性化。人有三急,這上個廁

所豈能限定時間、限定次數?

誰該為這起荒唐事負責?無論杭州山姆丁蘭店還是廣州達生,都難以脫掉干係。當地監

管部門已表示“將根據事實依法依規處置,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介入,公平處理,

方顯履職盡責。

從媒體報道看,涉事企業的不合理乃至不合法規定頗多,比如飯前半小時不能上廁所,

再比如“超時了就會警告,超過 2 次就要求走人”。此外,還亂罰款,任性辭退員工等等,

都讓人錯愕。這是把員工當成了“包身工”?

不尊重員工,不可能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不尊重法律,不可能行穩致遠。不管任何企業,

都要遵紀守法,尊重員工,善待員工,讓員工感受到溫情。

近年來,坊間經常討論企業如何構建人性化管理模式、企業如何實現人性化管理。企業

治理包羅永珍,但人性化不可或缺。追求人性化,不是慣著員工,員工犯錯了違規了乃至違

法了都縱容,而是透過富有人情味的制度安排,讓員工激發敬業精神和發揮創造力。換言之,

人性化治理是一種雙贏。

然而,揆諸現實,一些企業連法律都不放在眼裡,遑論人性化。比如有的企業因員工在

朋友圈吐槽“羨慕人家工資按時發放”就被開除,有的企業因員工上班時間聽音樂就通報警

告,有的企業熱衷於亂罰款,員工遲到一次罰款 1000 元,有的企業要求員工上班時上交手

機統一存放,下班才能拿,還有的企業動輒在員工如廁上大做文章,對如廁次數和時間“拿

捏”得死死的……

這些管理都是粗暴的,甚至涉嫌違法違規的。把員工當賊防,或者當機器使用,完全物

化員工,這樣的企業能發展長久嗎?

企業管理應有人性化,因為被管理的物件是人,對員工不能缺少人情、人性和人道主義,

你不尊重人,人不尊重你。對於員工來說,想“摸魚”的方式有千萬種,他們一旦磨洋工,

企業也無法良性執行,這是雙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