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格局的成敗在於用神的救應吉凶

在八字命理學中經常被人提及格局概念,格局的成敗就在於用神。 古代的命理大師們把五行生剋的十神,分成吉神和凶神兩大類。

吉神有:正官、正印、財星、食神、比肩,叫做喜神;

凶神有:偏官(七殺)、偏印(梟神)、傷官、陽刃、劫財,叫做凶神。

為吉神時,喜相生為佳,所以就稱為順用亦稱為善用之用;為凶神時,就是在命局中以凶神作為

用神時,必須加以適當的制伏,所以稱為逆用,亦稱為不善之用。

一、吉神喜用

分四類情況:

財官印以陰陽相配合為順,而食神以同類相生為順,在作為用神時,遵循生剋制化,弱者生助,旺者克洩,此為善

吉神

1、財喜食神以相生,用財生官而護財:如甲木日主以已土財星為用,以兩火為食神,財以食神為根,丙火生己土財星,己土生辛金官星,辛金官星能制甲乙木比劫,使比劫不能與日元爭財,反過來又能保護財星,這樣迴圈護衛,都為我所用。

2、官喜透財以相生,以印護官:如甲木以辛金為正氣官星為用,官以財為根,己土財星可以生官,而官星能生印綬,印綬制食傷以護官星,相互有情。

3、印喜官殺以相生,得劫財以護印:如甲木以壬癸水印綬為用,戊己土為財星,戊己之土能制壬癸之水,財星破印,使印綬不能生我為用。用比劫護印,而比劫有劫財之功,所以喜比劫分財以護印,相生有情。

4、食神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如甲木以丙火食神為用,最怕偏正印綬奪食,印綬者

壬癸之水,壬癸水能剋制丙火,壞我食神。食神能生財,所以喜見財星破印護食。

八字格局的成敗在於用神的救應吉凶

二、凶神為用時

分四類情況:

1、以七殺為用,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七殺者,取天干同類相剋,以其隔七位而相剋戰,故又謂之七殺。如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又謂之偏官。以其性情剛烈,如小人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控制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所以如格局以七殺為用神,而見身殺兩停者,則必須要用食神予以制伏,方可為日主所用。見財則能生殺,見印則能壞食,使七殺失去用神的作用。

2、以傷官為用,喜佩印以制伏,或生財以化傷:傷官為異性相生,所以竊氣太過,又以其能傷我官星,為禍最兇。日元弱,喜印綬制傷以扶身;日主旺,則喜傷官以生財化傷。傷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剝官運,在日時不宜被傷,一見被傷,禍不可言。不可臨墓,若逢臨墓,住壽難廷。

3、以陽刃為用,喜官殺以制伏,忌官殺皆無。陽刃者,惟有陽幹有刃,指日主旺而越其度,旺極若無抑制,滿則招損,剛極必折,所以喜官殺予以制伏,而最喜七殺,所謂“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最忌四柱官殺俱無。

4、以劫財為用,月劫喜透官以制伏,若要用財,則要以食傷化劫生財。此處劫財有兩重意思。其一:陽幹以地支見劫財者為刃,不以劫財論,所以如日主為陽幹,則以月乾透出劫財者為用。其二,若日主為陰乾,因陰乾無刃,則月令干支有劫財者,皆可取用。因劫財可以分奪日主之財,最喜官星以制劫。

命例一:壬戌己酉丁丑甲辰

【以印製傷官】

此造丁生酉月財當令,月令財星生官,為成格之局貴造也;惜月乾透已土,通根戌醜辰,土旺而官星被傷,成中有敗,不貴。

時乾透甲印,喜其財星不透幹,財印不相礙,以甲印綬制食,格局雙成傷官佩印,終有成就。

總體格局層次中等上,因年上官星破,祖業無存片瓦,故不貴;丁己同宮,財星有情,為富而不為貴之造,此人是浙西一帶首富。行官煞運有印化,為敗中有成也,行印運時來運轉,發如猛虎,數年之間成一方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