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評估中幾個不常被注意的地方,別因為沒注意到白白少拿錢!

著被拆遷人群體法律意識的增強,在拆遷過程中,很多人已經知道了基本的拆遷程式,對於拆遷中的評估程式也有了大致的瞭解。事實上,評估程式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其中涉及被徵收人、房屋徵收部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三方,相互之間均有法律關係。

下面,由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

幾個不常被大家注意到的地方

拆遷評估中幾個不常被注意的地方,別因為沒注意到白白少拿錢!

一、

評估機構的選擇,被徵收人有權先協商

依據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透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也就是說,評估機構的選擇權在被徵收人手中,被徵收人可以投票協商選擇評估公司,因此大家要留意徵收部門下發的選擇評估公司的通知,並且積極參與。

如果還沒有選擇評估公司就有人上門來測量評估房屋,那麼就要留意其中可能存在侵害大家選擇評估公司權利的情形。只有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可以透過多數決、隨機選定的方式確定評估公司。權利掌握在每個人手中,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

二、都知道

市場比較法

,但關鍵在於怎樣比較

很多被徵收人都已經知道,對於有市場交易例項的房屋應當選用市場比較法進行評估,但對於怎樣具體操作還不太瞭解。

根據《房地產估價規範》的規定,估價所需資料應針對估價專案進行蒐集,並應包括:

1。

反映估價物件區位、實物和權益狀況的資料;

2。

估價物件及其同類房地產的交易、收益、成本等資料;

3。

對估價物件所在地區的房地產價值和價格有影響的資料;

4。

對房地產價值和價格有普遍影響的資料。

拆遷評估中幾個不常被注意的地方,別因為沒注意到白白少拿錢!

蒐集的交易例項資訊應滿足比較法運用的需要,包括:1。交易物件基本狀況;2。交易雙方基本情況;3。交易方式;4。成交日期;5。成交價格、付款方式、融資條件、交易稅費負擔情況;6。交易目的等。

同時,應對可比例項的外部狀況和區位狀況進行實地查勘,並應在估價報告中說明可比例項的名稱、位置及附位置圖和外觀照片。

也就是說,在評估過程中需要選取與被徵收房屋所處位置、交通環境、是否有停車場、是否有生活基礎設施等相類似的房屋作為參照,按照參照房屋的市場交易價格,來評估被徵收房屋的補償價格。

並且在評估報告中,需要將參照建築的具體情況都予以寫明,同時附上相關的位置圖和外觀照片,這樣才是一次合格的評估。如果大家收到的評估報告只是

兩頁紙,那就說明這份評估報告的內容不符合上述估價規範的要求,被徵收人有依法救濟的必要。

拆遷評估中幾個不常被注意的地方,別因為沒注意到白白少拿錢!

綜上所述,在徵收評估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很多的,一個小細節便可能認定對方程式違法。在實際的徵收過程中,部分徵收部門為了加快徵收的進度,經常簡化程式,自行選取評估公司、評估報告只有一頁紙、評估公司資質已經到期、未附評估師資

質證明

和簽字等,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而被徵收人此時就需要擦亮眼睛、留意其中的各種問題,積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必要情況下可以諮詢專業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