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貨車變"禍車",違規裝載"駛"不得!

莫把貨車變"禍車",違規裝載"駛"不得!

莫把貨車變"禍車",違規裝載"駛"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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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載貨毋庸置疑但怎樣安全的載貨是有規矩和講究的無視交規、抱著僥倖心理當心“載貨”成“載禍”

莫把貨車變"禍車",違規裝載"駛"不得!

近日,高新交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前方一輛拉載樹枝的車輛有涉嫌超高且撒漏的情況,便立即示意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發現車輛所載貨物長度、寬度超出了車箱高度超出了法律規定的2。5米民警發現貨車上拉了許多的樹枝這些樹枝僅做了簡單捆綁一旦遇到顛簸路段樹枝很容易掉落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對於貨車駕駛員載貨超高超長的行為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進行了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小編在這裡向大家科普一下貨車到底應該怎樣正確載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條第一款: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安全交通,不可懈怠

前車之鑑,必須警覺濰坊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貨運車輛裝載規定拒絕貨車超長超高超寬 文明安全上路審 核:張 鵬值班主筆:譚曉楠出品:濰坊公安交警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