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這種燈別再隨便用了,嚴重或可導致失明!

原標題:危險!這種燈別再隨便用了,嚴重或可導致失明!很多人還不知道

如今,很多人在拍照、影片、做直播時,為了追求美感,紛紛配置了網路上流行的氛圍燈。

但你知道嗎?氛圍燈可不能隨便用!

近日,有自媒體博主發文表示,自己因使用氛圍燈導致眼底損傷,造成黃斑出血,視力嚴重下降。

危險!這種燈別再隨便用了,嚴重或可導致失明!

危險!這種燈別再隨便用了,嚴重或可導致失明!

氛圍燈為什麼會導致黃斑病變?還有哪些習慣會造成視力損傷?該如何預防?為了你的眼健康,這些知識一定要好好了解!

什麼是視網膜黃斑病變?

“黃斑”並不是一個疾病的名稱,而是視網膜上一個重要的生理結構。黃斑上有密集的感光細胞,是人眼形成中心視力最重要的區域,也是視覺最敏感的區域。視網膜的結構十分精細,功能也十分複雜,特別是黃斑區,因為該區有較大的脈絡膜血流量以及特殊的生理活動,極易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進而發生病變,統稱為“黃斑病變”。

黃斑病變雖然並不是一種癌症,但各種各樣的黃斑病變大多數會破壞視網膜黃斑區的神經組織以及感光細胞,從而引起永久性的視力下降。也正是因為許多黃斑病變會引起嚴重的視功能損害,並且難以治癒,有些人會將它和癌症聯絡起來,將視網膜黃斑病變稱為“眼睛的癌症”。

使用氛圍燈會導致黃斑病變?

氛圍燈是LED燈的一種,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控制燈的亮度、顏色等變化。光強很大的氛圍燈含有大量高能短波藍光,能夠透過晶狀體直達視網膜,持續長時間接觸會使視網膜產生自由基,這些自由基會誘導視網膜色素上皮細胞凋亡,對視網膜造成永久性的損傷。

除了對眼部的損害,高能短波藍光還會抑制褪黑色素的分泌,從而干擾人正常的生物節律,影響情緒、睡眠、注意力等,甚至會引起代謝紊亂,加大患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風險。

除了氛圍燈,熒光燈、檯燈、閃光燈等也是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見的LED燈。與氛圍燈不同的是,日常照明使用的燈具一般不會有過高的光強,只要避免長時間直視光源表面,符合國家標準的檯燈、日光燈等對視網膜的損傷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閃光燈雖然強度很高,但持續的時間很短,只有當LED燈達到一定的照射強度並且持續一定的照射時間時,才有可能對視網膜造成損害。

關燈玩手機會導致黃斑病變嗎?

現代人的生活離不開手機、平板、電腦等顯示屏,雖然普遍使用的也是LED背光,亮度卻十分有限,相比於氛圍燈,短期對人眼造成嚴重黃斑病變的可能性非常小。

但需要注意,如果常年在夜間或者黑暗環境下長時間注視手機,電腦螢幕等,雖然照射強度有限,但日積月累的照射加上螢幕的頻閃等依然有可能對黃斑區造成一定程度的光損害。另外,夜間長時間注視熒光螢幕還會引起晝夜節律紊亂,從而影響睡眠狀態。

還有兩類人群要謹慎大量使用手機、電腦等LED光源。

一是兒童,由於兒童的晶狀體更加清澈,難以對短波藍光進行過濾,長期受到短波藍光照射,相對於成人更容易導致視網膜光毒性損傷,並且容易引起近視的形成。

二是糖尿病病人,許多糖尿病患者都伴隨不同程度的視網膜病變,導致其視網膜更容易受到短波藍光損傷。

黃斑病變有哪些症狀?

黃斑病變是眼科中常見的致盲疾病之一,主要表現為中心視力下降,視物變形,視物模糊等。不同型別黃斑病變的症狀、特徵、好發人群也不盡相同。

中心性漿液性脈絡膜視網膜病變:看東西會變暗、變小。通常為自限性疾病,但也可復發,好發於身體健康的20-50歲青壯年。

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患眼視力減退,視物變形。患者年齡大多在50歲以上,可能與遺傳,代謝,黃斑慢性光損傷相關。

黃斑囊樣水腫:多繼發於視網膜靜脈阻塞、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葡萄膜炎、內眼手術後等患者。

近視性黃斑變性:見於高度近視眼,隨著近視的增長,眼軸進行性變長,患病風險也會增加。

黃斑裂孔:通常為原發性疾病,出現黃斑全層裂孔會導致視力明顯下降,並伴有中心暗點。也可因黃斑變性、眼外傷等因素繼發。

黃斑前膜:由於多種原因引起的視網膜黃斑區纖維細胞膜增殖,早期可僅有輕度的視物變形,如有視力明顯下降則需要手術治療。

如何預防黃斑病變?

大多數黃斑病變的確切病因尚不明確,預防黃斑病變首先要預防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如果已經患有基礎疾病,需要嚴格控制好血壓、血糖等,定期到醫院眼科門診檢查眼底。

青少年兒童則需要預防近視,已經近視的人群也要定期檢查眼底。另外,平時還需要注意保持良好作息,保持營養攝入均衡,避免吸菸酗酒,避免長期暴露於日光環境。

眼科常用的阿姆斯勒方格圖可以對眼底情況進行初步的自測

使用方法為:平視表格,大概30釐米的距離(近視的人群需要佩戴眼鏡),蓋住左眼,注視方格中間的黑點,換蓋右眼再看。如果看到的方格圖出現了扭曲,變形或者缺損等,很有可能眼底的黃斑已經出現問題,及時就醫診療。

危險!這種燈別再隨便用了,嚴重或可導致失明!

阿姆斯勒方格圖(作者供圖)

(本文專家:李宗鷗,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眼科碩士;本文審稿:盧建民,主任醫師,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眼科副主任)

編輯:牧小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