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情人領證前, 我後悔了, 因為做不到對她的孩子視如己出

5月12號,是我跟情人約定好的領證的日子。

那天,我起得很早,還特意在鏡子前梳妝打扮了一番。說句招人罵的話,我跟我前妻領證的時候,都沒這麼隆重過。與之相反的是,前妻跟我領證的時候,精心打扮,而情人,直到早上七點四十才拖拖拉拉的起床,起床後又忙著給她女兒做早餐,還說我們一個二婚的著什麼急,趕在民政局下班之間把證領了就行。

跟情人領證前, 我後悔了, 因為做不到對她的孩子視如己出

她女兒八歲,就在我們租住的這個小區對面上小學,因為不是本地戶口,上學需要交借讀費,每個學期都要幾千塊錢。吃飯時,她又跟我提起了房子的事情,讓我無論如何都要把事情給解決了,說婚後要把女兒的戶口遷到房子裡,這樣女兒就可以上學區房了。

我看著她女兒的吃相,突然就沒了胃口。

情人很漂亮,算得上是膚白貌美,風韻猶存,她的女兒卻長得不像她, 面板黑,個子矮,眼睛小,嘴巴大,吃飯的習慣也不好。遇見喜歡的狼吞虎嚥,遇見不喜歡的就拖拖拉拉。加上孩子從小是被她前婆婆給帶大的,養成了很多不好的習慣,總之是那種讓人一看就喜歡不起來的小孩兒。

我知道她只是個孩子,也知道這樣說很不好,我甚至無數次地給自己做思想工作,要求自己愛屋及烏,對她的女兒要像對自己的女兒一樣好,可說句實話,我做不到。尤其在我跟她媽媽即將領證的這個時候,她對我無視的態度,以及動不動就對我翻起的小白眼,都讓我打從心底裡感覺厭煩,且不說我已經把房子留給了前妻和女兒,就算房子還在我的名下,我也不想她的戶口遷進去。

房子的首付是我跟前妻一起攢的,那幾年她跟著我吃了不少苦,連懷孕期間也沒有得到什麼特殊的照顧。貸款雖然是我還的,但還貸期間的家庭開支卻是前妻承擔的。我可以變心,卻不可以變混,作為婚姻內的過錯方,我沒有臉向她提出分割房產。

在情人第三次催我時,我說房子已經給了前妻,我沒有辦法向她張口。如果她是因為女兒借讀費才要轉學的話,我可以幫她承擔一部分,畢竟再婚後,她的女兒也是我的女兒。

聽完我說的話,情人直接撂了筷子,拉著她女兒就出了門。

跟情人領證前, 我後悔了, 因為做不到對她的孩子視如己出

二十分鐘後她給我發來的資訊,說如果我不去跟前妻要房子,她就不跟我領證結婚。還說追求她的男人多著呢,她願意為了女兒放棄我,找一個願意給她女兒提供學區房的男人。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像個傻瓜,我為了她拋棄妻女,滿心歡喜地想要跟她組建家庭,她卻為了她的女兒要跟我分手。

我大笑著扯掉精心打好的領帶,頭也不回地從出租房離開,然後鬼使神差地去了我女兒的學校。

我在學校外面坐了一上午,直到放學鈴聲響起,才走到校門前。我看見了騎著電動車的前妻,猶豫著走上前跟她打了個招呼,說我想女兒了,來看看。她沒說話,只是輕輕地點了點頭,就把目光移開了。

那會兒,我感覺到的不是尷尬,而是難受。曾經朝夕相伴的夫妻,竟變得比陌生人還要疏離。

女兒是從班級的隊伍裡衝出來的,她一看見我,就爸爸,爸爸的喊個不停,還問我是不是工作完了,問我怎麼這麼久才來看她。

前妻說,她並沒有告訴女兒真相,因為女兒還小,怕她一時接受不了,就說我去外地出差了,專案要做很久。我很感激前妻做的這一切,而女兒讓我彎腰,摟著我脖子的小小舉動,讓我感到既欣慰又苦澀。

這才是我的女兒,不管我忽略了她多久,她都不會忘記我,記恨我,會真心地歡迎我。看著那麼依戀我,那麼像我的女兒,我開始後悔曾經做的一切,甚至質問我自己,為什麼要放著自己的女兒不養,扒心扒肺地去養別人的孩子。

跟情人領證前, 我後悔了, 因為做不到對她的孩子視如己出

算起來,我跟前妻已經離婚快一年了。

中午吃飯的時候,女兒一直在嘰嘰喳喳地跟我分享他們學校裡發生的新鮮事兒。前妻則安靜地坐在對面看著我們。我問她過得怎麼樣,她說還好。

女兒聽見了,立馬幫著前妻指責我,說我不負責任,說前妻既要照看她,還要上班掙錢,連家裡的馬桶壞了都是前妻自己修的。她說她還聽見過前妻哭,但每次問她,她都說沒事兒,不是被風眯了眼睛,就是看小說看得感動了。

看著前妻消瘦了許多的臉龐,我忽然覺得我挺不是東西的。背叛她的時候偷偷摸摸的,唯恐被她發現。離婚是突然提起的,讓她連個緩衝的餘地都沒有。鬧離婚的時候,為了讓自己顯得不是那麼渣,我將一切的錯誤全都歸結到她的頭上,可她又有什麼錯呢?她只不過是相信我,愛我,且倒黴地嫁給了我。

分開的時候,女兒問我什麼時候回家,而後拉著我的手,怎麼都不肯鬆開。

前妻說我工作還沒結束,等結束了回來看她。女兒突然大聲吼著問了我一句,問我是不是不要她跟媽媽了。

我心裡突然疼了一下,我甚至想到,如果有一天我女兒長大了,遇見了一個像我一樣不負責任的男人,她該怎麼辦?我又該怎麼辦?回到出租房裡,迎接我的是冷冷清清。情人和她的女兒是晚上回來的,她女兒特別傲嬌地看了我一眼,然後冷哼一聲回了房。情人則十分冷淡地問了我一句有沒有想清楚。

我說我想清楚,我說我要跟她分手,說我雖然喜歡她,卻沒有辦法對她的女兒做到視如己出,更沒有辦法讓我的女兒把學區房讓出來給她的女兒。我說她是母親,我是父親,作為一個父親,我不能想象,如果有一天我的前妻再找了,她的物件能否對我的女兒視如己出,又是否會像我這樣,打從心底裡厭惡孩子。

在這件事情上沒有誰對誰錯,只有天性和血脈親情。我做不到把她的女兒視作親生,她的女兒也同樣做不到拿我當親生父親。至於我跟她的感情,還沒走進婚姻就已經牽扯到了物質上,就算勉強在一起也不會幸福。

情人開始哭,說她跟前夫離婚後遇見過很多男人,可沒有一個男人願意接納她跟她的女兒,他們都只想跟她戀愛,不想跟她結婚。好不容易遇上我,結果我跟那些男人一樣,都是騙她的。

跟情人領證前, 我後悔了, 因為做不到對她的孩子視如己出

我不知道怎麼說,只能低著頭,聽完了她的抱怨和嘮叨,然後拖著自己的行李去了酒店。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我想到我跟前妻的關係,認為我跟前妻不是沒有愛情,只是因為婚姻裡牽扯的事情太多變成了親情。至於我跟情人之間,之所以感覺美好,是因為還沒有走進婚姻,沒有被柴米油鹽所束縛。

我鼓足勇氣,向前妻認錯、道歉,求她看在女兒的面子上再給我一個機會,並且保證,以後絕不會忽略她,會把她放在該放的位置上。前妻當場雖然拒絕了我,但也表示她不會阻止我去探望女兒。

我不知道別人都是怎麼看待離婚的,又都是怎麼開始一段新的感情的,但我想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大家這三點:

一,這世上沒有誰能無時無刻地遷就你,哪怕是你父母,他們也有厭惡你,想要跟你劃清楚界線的時候。這個世上,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假如你只是想要找一個處處聽自己的話、任憑自己使喚、整天圍繞著自己轉的人,你不應該步入婚姻,而應該去家政公司。

二,二婚是一場不見硝煙的戰場,雙方表面上看似平靜,其實暗流湧動,都在心裡衡量怎麼做才能對自己最有利;說實在的,二婚真的就能比頭婚幸福嗎?真的就不會再遇到頭婚所面臨的難題嗎?不管和誰過日子,最終都會迴歸到平淡中去,如果在頭婚中的“缺點”依舊帶到二婚中去,那麼,可能還不如頭婚幸福、一心。

三,不是所有人都能愛屋及烏,把非親生的孩子視如己出。對於自己親生的,你不會想著去索取什麼回報,她也不會因為你的嚴厲就記恨你。非親生的孩子,不經意間的一句話,就能挑起種種矛盾。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的經營婚姻,好好的愛護自己的孩子,不要在失去後才想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