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喝了這種奶茶,開車可能變酒駕

“甜酒+奶茶”“米酒+奶茶”“酒釀+奶茶”……眼下,為招徠顧客,茶飲界颳起“酒風”。記者走訪發現,面對含酒精奶茶產品,學生、家長、司機等反應不一。那麼含酒精的奶茶,在滿足消費者不同口味需求的同時,消費者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警惕!喝了這種奶茶,開車可能變酒駕

這家茶飲店銷售“酒茶”,不過學生進店消費並未選購含酒精奶茶。

【探訪】

店員不知含酒奶茶的酒精度數

昨天下午,記者走訪我市多個商圈發現,一些茶飲店、飲品店都推出了含有酒精的奶茶,部分還是店內明星產品,銷量靠前。

在呂厝地鐵口,一家品牌茶飲店推出了多種風味的“醉醉奶茶”,並根據顧客喜好將醉度分為微微醺、微醺、小醉等,但未標出各自酒精含量。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諮詢下單,接待店員介紹,店裡使用的是客家米酒,並不能說清楚度數,只表示奶茶裡酒精含量很低。

在SM商圈,某網紅茶飲店在售兩款“含酒精奶茶”。記者注意到,該門店的選單上標出“含酒精,大人才能喝”字樣,並且在小程式及外賣平臺上明確標出“酒精含量低於0。5%,酒精過敏人群、孕婦、未成年人、駕駛員禁止飲用”。該門店店員表示,喝了之後不能開車,並且會特別注意不賣給未成年人。

警惕!喝了這種奶茶,開車可能變酒駕

某品牌在海報上特別推薦含酒精奶茶。

【消費者】

家長反對孩子喝酒精飲料

奶茶受眾以青少年群體為主,那麼對於市場熱推“含酒飲料”,青少年及家長的接受度如何?

昨天下午正值放學時間,記者在SM商圈的某茶飲店停留近30分鐘發現,進店人群中不乏穿著校服的學生,但是均未購買該店“含酒精的飲品”。其中,00后王同學說,奶茶還是純純的好喝。與之同行的其他學生則表示,學生不讓喝酒呀,不敢買。

高中生家長劉女士表示,因為擔心酒精會影響孩子的身體發育,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決不允許觸碰任何含酒精的飲料。初中生家長錢女士表示,奶茶都不會給孩子喝,更何況是含有酒精的奶茶。

還有家長擔憂,茶飲店基本都會提供外賣服務,如何能在外賣平臺核實身份並防止銷售給未成年人。

95後楊女士已有三年駕齡,她表示,自己很喜歡某個品牌的“醉醉奶茶”,但會嚴格限制在未開車時解饞。“只要嚴於律己,就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楊女士表示。

【案例】

喝含酒飲料被查出酒駕

去年3月,我市一名男子因喝一瓶飲料被查出酒駕,並受到相應處罰。

2021年3月6日,廈門交警支隊橋隧大隊集美大橋中隊在出島檢查站開展酒醉駕夜查行動。凌晨1點多,陳某駕駛車牌號為閩B40×××的小車來到檢測區,當他對著酒精快速排查棒吹氣時,排查棒亮起紅燈,提示陳某有飲酒可能。隨後,陳某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結果顯示為37毫克/100毫升;到醫院提取血樣檢測,結果顯示為32毫克/100毫升,達到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陳某表示,自己並未喝酒,只是喝了一款含酒精的飲料,以為沒什麼事,就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了。最終,陳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拖移機動車、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處罰。

民警提醒,並不是喝了常見的酒水才算酒駕,如果開車前食用一些含有酒精的飲品、食品,都有可能涉嫌酒駕。

食用麵包也有“酒精值”

警惕!喝了這種奶茶,開車可能變酒駕

某品牌面包配料表中含食用酒精。

有媒體公開報道,有司機因為食用麵包,在初次進行吹氣酒精測試時,被查出酒精值為33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後駕駛。但幾分鐘後再檢測,數值變為0毫克/100毫升。這是怎麼回事?難道麵包也含有酒精?

記者走訪仙嶽路上的某家大型商超,在一排專營各品牌面包、蛋糕等產品的貨架上發現,有不下10款的麵包蛋糕配料表中出現了“食用酒精”字樣,不過在配料表中的排名均靠後。

華東理工大學生物工程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系教授劉少偉受訪時表示,麵包、蛋糕、饅頭等常見面點在食用過程中會產生微量酒精,主要是酵母無氧發酵時產生的。此外,諸如蛋黃派、巧克力派、草莓派及部分軟麵包會新增食用酒精作配料。

劉少偉指出,無論是無氧發酵,還是新增的食用酒精,其酒精含量都非常低,在人的食道和胃中很快會被代謝吸收,很難進入血液。剛吃完麵包蛋糕,酒精會遺留在口腔裡,這時若是進行酒精測試,會測出一定量的酒精。

民警提醒,遇到類似情況,可向交警如實說明,申請幾分鐘後重測或者申請進行血液測試。

【提醒】

含酒精飲品應明確標示

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珍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酒精飲料”含有酒精,不宜賣給未成年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定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因此建議商家在銷售含酒精飲品時,應明確標註“此類飲品含有酒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提示。同時,作為消費者,也要保持理性,在購買“酒精飲料”時要關注酒精含量,結合自身健康狀況以及是否要駕車等因素來決定是否攝入“酒精飲料”。

對於成年人喝酒精飲品開車的問題,董珍芳表示,如果商家在飲品介紹、海報中標明“含酒”“開車勿飲”等類似字樣,即規範經營,已起到告知義務,消費者自己也需要注意飲品的成分。

(廈門晚報記者 吳佳 呂嘉捷)

【來源:廈門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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