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文案後,把自己最愛的那個清純姑娘送去妓院賣肉

昨天還有有人問:文案到底是做什麼工作的?

做文案後,把自己最愛的那個清純姑娘送去妓院賣肉

其實,身為一個文案我也不知道文案是幹嘛的,反正平時就是寫:

PR稿、新聞稿、深度稿、領導演講稿、公司內部活動稿、大型活動的前期預熱中期報道後期宣傳稿、主持人串詞、品牌檔案文字、網站文案、海報文案、banner文案、百科文案、百度問答……

(以上每一項可以讓你修改無數個版本)

簡練總結一下:

做文案後,把自己最愛的那個清純姑娘送去妓院賣肉

其實認真說來,現在市場上的各路小編、網文作者,也都是打字的而已。

只有極少數打字的是創作者,更少數的叫作家。

自從做了打字這項工作,感覺自己變還挺大的:

過去不能接受的,現在都能接受了;

過去看不慣的,現在能看慣了;

過去不理解的,現在理解了……

總而言之就是成熟了吧。

現在聽到“這件事情太嚴重了,寫個文章洗白一下”也不會生氣了。

做文案後,把自己最愛的那個清純姑娘送去妓院賣肉

工作使我成sha熟bi的幾個小細節:

以前

我這個人特別討厭錯別字,在大街上看到廣告有錯別字恨不能跑到店裡讓老闆改了。

而且對錯別字特別敏感,一眼掃過去就能看出文章裡有沒有錯別字,我有文字潔癖,最受不了文章有錯別字了。

現在

啥?還有錯別字?老子已經檢查了一百八十萬遍了怎麼還有錯別字?!!

算了,就那樣吧,這篇文章我都看噁心了。

以前

滿腦子的想法無用武之地,嘆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現在

好的,改改改,只要稿子能過老闆說怎麼改就怎麼改。

想法?想法能當飯吃嗎?想法能讓稿子透過嗎?寫個PR文要什麼想法!

沒有想法!

以前

文字就是我的靈魂

現在

行屍走肉是我本人

搞笑歸搞笑,飯還是要吃的。

我當然知道文案這個職位是商業的產物,最終都是為銷售服務的,能賣出去產品最不濟能起到品牌宣傳作用的文案才是好文案。

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個才華出眾非常能寫的姑娘,後來她告訴我再也不會做文案,我問為什麼,她說不想靠出賣文字生活。我老臉一紅,畢竟我是靠出賣文字討生活的那種文案。所謂出賣文字,是熱愛文字的人,每天寫著言不由衷的話掙可憐的工資,沒有思想沒有主張,像我這樣寫PR文是一種典型。那些本不愛文字,但靠文字掙錢的人,不叫出賣文字,因為他們不會痛心更不會想終止這種行徑,文字只是他們賺錢的工具而已。

但是,文案再怎麼也是腦力勞動,好的文案也是很厲害的,這樣赤裸裸的洗稿、偽原創、抄襲不以為恥反而為榮,也真是不能忍。

以下你們看到的文字垃圾的生產過程之一:

做文案後,把自己最愛的那個清純姑娘送去妓院賣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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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會心痛,但一樣不可原諒,明知是違心的還要換著措辭去寫,把漢語的博大精深用作餬口的資本。但是,不得不這樣啊!此時,我和那些無恥寫手一樣,是因為市場需要。

我想把鍋推給當下的市場商業導向,不知道市場背不背。

我想用一身傲骨的李白也為楊玉環寫過狗腿《清平調》來安慰自己,不知李白願不願意。王小波說,作家應該有社會責任感,不可為一點稿酬,就來為禍人間。

高曉松也說,古代的文人哪怕窮困潦倒也不會去賣字的。文人有文人的骨氣。

我差點忘了,現在哪裡還有作家和文人啊!不過骨氣還是要有的吧?

可是今天來說骨氣這個東西有什麼用呢?算來還真沒什麼用。

我按照大家喜歡的口味編造小說就行了,有情有愛打個黃色擦邊球把書賣出去把版權賣出去拍成電影拍成電視劇,賺的錢越多越好。

我隨便蹭個熱點,把大家的稿子集合拼拼湊湊就好了,反正各大平臺一丟就有流量。

一個有寫作天賦的人若真有文人骨氣,絕不會整天胡編亂造,甚至像新聞裡說的那樣網路寫手為了賺錢弄什麼寫文外掛幫自己更新,寫什麼不重要,給錢就行。但是骨氣能賺錢嗎?不能,反而會妨礙你賺錢。

這個對流量趨之若鶩的浮躁時代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文人風骨雖然沒用,但是它讓創作純粹,讓創作者互相尊重,不像現在大環境不僅產生垃圾還產生賤人讓人持續噁心有時憤怒。

今天氣到炸裂,前天寫好的新聞稿,到現在還沒定稿,改來改去,一個新聞稿要寫出八百個重點,達到一千萬個目的!!是我腦子太低階跟不上老闆的節奏嗎?

好了,吐槽完畢。

我最終還是成了出賣文字為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