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商標的維權:劍南春酒瓶勝訴!

我們都知道,商標元素有漢字、字母、數字、圖形、顏色、聲音、立體標誌等。有人可能要對這個立體標誌犯嘀咕了:到底什麼算是立體標誌呢?

其實,小果只要舉一個例子,大家就能明白什麼是立體商標:可樂瓶!

立體商標的維權:劍南春酒瓶勝訴!

相信大家對可口可樂的玻璃包裝瓶已經很熟悉了,熟悉到就算沒有可口可樂的logo,一看到瓶子也會知道這是可口可樂的瓶子。也正因消費者能夠建立起這個瓶形與特定商品的聯絡,這個經過特殊設計的瓶身擁有了其顯著性,被獲准註冊為立體商標。

除了可樂瓶,另一款包裝瓶也申請成為了立體商標,這就是今天我們要說的主角——劍南春酒瓶!

立體商標的維權:劍南春酒瓶勝訴!

這個被稱為“蓮花瓶”的酒瓶,“瓶口以下為細長頸部,瓶體上部為圓形球狀凸起,四周配有蓮花瓣圖案,瓶體下部為椎體,呈裙狀,伴有條狀裝飾,瓶體上下部連線處為一圈凹紋,以長方形凹紋作為底部裝飾。”為了保護這個獨特的設計,劍南春為它申請了立體商標。

立體商標的維權:劍南春酒瓶勝訴!

但還是有人頭鐵用上了。山東景陽岡酒廠也使用了相似造型的酒瓶,雖然他們用了自己的商標,但還是坐上了被告席。

對此,山東景陽岡酒廠覺得很不服氣,認為自己沒有攀附意圖,因為在酒瓶標籤紙上使用了自己的景陽岡商標。並且山東景陽岡酒廠認為,不管劍南春酒廠怎麼美化瓶子設計來源,都無法將裝酒的瓶子這一基本特徵變成具有顯著的三維標誌,普通公眾還是透過瓶體的標籤紙去區分商品,而不會透過瓶體造型去區分商品。

近日法院公開了二審判決:認為景陽岡酒廠在瓶體設計、圖案設計、佈局等方面與該立體商標高度近似,整體視覺效果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認定山東景陽岡酒廠侵犯了四川綿竹劍南春酒廠的相關商標專用權,需賠償損失、公開賠禮道歉。

一個小小的酒瓶,其中包含的智慧財產權不可低估。企業們一方面要做好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另一方面,也要約束好自身,不攀附、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