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廢水處理廠設計通則(二)

工業廢水處理廠的初級處理

根據工藝需要,初級處理可包括:

①格柵或篩網,用於大多數工業廢水的處理;

②沉砂/除油池,用於雨水處理和金屬、鋼鐵行業以及部分農產食品行業的廢水處理;

③除油池,石油和石化行業,熱電廠、金屬和鋼鐵行業;

④冷卻(根據需要設定,例如後續處理需要降溫時);

⑤混凝—絮凝一沉澱,典型技術,目的是:

a。去除懸浮固體和膠體;

b。沉澱分離有毒有害的金屬和鹽:

c。去除乳化油。

工業廢水處理廠設計通則(二)

工業廢水處理廠的生物處理

在選擇合適的生物處理工藝時,必須要考慮到下列因素:

①出水的可生化性( COD/BOD,當大於3時需加以關注);

②COD、BOD、TKN和總磷的濃度;

③鹽度的大幅波動會影響(不利影響)生物處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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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廢水處理廠的三級處理

三級處理包括以下處理工藝,處理目的可能不同。

①提高出水水質,以使其符合排放標準:

a。降低懸浮固體和膠體COD濃度;

b。除磷(鋁鹽或鐵鹽沉澱法,有時使用石灰);

c。降低難降解COD的濃度;

d。除色,尤其是紡織行業廢水;

e。去除特定化合物,例如:殺蟲劑、殺菌劑、金屬、非金屬、可吸附有機鹵素AOX)、清潔劑、溶解性烴類、硝酸鹽和酸行生物、各種陰離子等。

需要說明的是,後3種處理工藝也可用作特殊預處理工藝。實際上,應對不同廢水分別進行處理,以達到較高的處理效率,例如:

a。小流量的廢水因為汙染物濃度較高而容易處理;

b。但由於生物處理會部分去除這類汙染物,因而對於所有的混合廢水,經過生物處理工藝去除一部分汙染物後,再利用三級處理工藝做進一步處理,也可以達到較好的處理效果。很明顯,只有在目標汙染物對生物處理中的微生物沒有毒性或抑制性時,才會遇到這個問題。

②處理後出水可(全部或部分)回用於生產工藝,但更常見的是回用於冷卻塔、地面沖洗系統、消防用水系統,甚至鍋爐給水系統。回用系統也許還需要其他處理技術以保障水質滿足回用需要,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會使用蒸發結晶技術,以實現不向環境中排放任何液體廢棄物或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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