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狀減輕,可以自己停藥嗎?

症狀沒了,就可以停藥了嗎?

答案是不可以。

抑鬱症狀減輕,可以自己停藥嗎?

抑鬱症的規範治療包括急性期、鞏固期、維持期用藥三個過程。

急性期用藥:用以迅速控制、緩解症狀,恢復開朗心境、生活能力等。

鞏固、維持期用藥:主要為了鞏固治療效果、降低將來的複發率,抑鬱症為複發率高的慢性疾病,在症狀消失後仍然需要一段時間的鞏固與維持治療。

症狀消失≠疾病痊癒。

症狀消失並不意味著疾病痊癒,不可心急停藥,應遵從醫囑堅持服藥。具體何時可以停藥,也應交給醫生判斷,所以,應該定期複診就醫。

抗抑鬱藥會上癮嗎?

抗抑鬱藥沒有成癮性,嚴格遵從醫囑、按照正常劑量服用,抗抑鬱藥並不會使人“上癮”。

1、“依賴”的定義

依賴包括身體依賴和心理依賴,身體依賴是指由於反覆用藥造成的一種病理性適應狀態,往往需要更高的劑量才能達到過去較低劑量的效應,一旦不用,則身體產生各種不適。

人體本身並不長期需要抗抑鬱藥,只是疾病發作時需要服用以治病,當病好後,就可以透過逐漸減量來達到停藥的目的。

抑鬱症狀減輕,可以自己停藥嗎?

2、抗抑鬱藥為什麼需要長期服用?

那麼既然抗抑鬱藥沒有依賴性,為什麼抗抑鬱藥需要長期服用呢?

這跟抑鬱症本身的疾病特點有關。

抑鬱症可以治療,但複發率高達50%-85%,其中50%的患者在疾病發生後2年內復發。為改善這種高複發性疾病的預後、防止復燃和復發,目前科研證據及臨床經驗都倡導全病程治療,也是我們病友說的長期治療,具體分為急性期(8-12周)、鞏固期(4-9個月)、維持期(時間尚未統一,一般傾向2-3年,多次復發者需長期維持治療)和終止治療(維持治療可緩慢減藥直至終止治療)。

全病程治療是希望提高臨床治療率、提高生存質量、預防復發。因此,抗抑鬱藥長期服用不是因為藥物有成癮性,而是病情的需要、身體的需要,雖然抑鬱症狀消除了,但大腦需要服藥更長的時間進一步修復和穩定,來避免反覆發作。

3、停藥反應是怎麼回事?

有病友會質疑:如果抗抑鬱藥沒有依賴性,停藥的時候怎麼會出現各種不適?確實,服藥過程中如果驟然停藥,容易產生各種不適,常常在停藥3-4天出現,表現為流感樣症狀、頭痛、睡眠紊亂、胃腸道不適及其他各種身體不適,這種不適讓病友誤認為“抗抑鬱藥有成癮性不能停”。

其實,這並是不因為抗抑鬱藥有成癮性,而是驟然停藥後產生的身體反應,我們常常稱為“撤藥綜合徵”,這是可以避免的。

在終止治療階段,減藥需要給身體足夠的適應時間,這個時間存在顯著的個體差異,通常需要2-3月或更長時間,需要與您的醫生充分的溝通才可保證療效又能順利減藥。

在抑鬱症的治療中,藥物並不是試圖去控制我們的大腦,而是幫助我們的大腦逐步恢復正常,擺脫疾病對我們控制和干擾,讓我們更真實、更健康的生活在當下。

如同我們的腿骨折了,需要拐杖幫助我們一段時間,待我們骨頭長好了,我們就可以獨立行走了;如果我們過早的扔掉柺杖,可能我們還會再次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