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讓“河東人”想有一個家的夢想徹底破滅!小產權房之殤

2021年10月28日,Z先生收到了一張催款函,看到是期盼已久的“新家”專案開發商發來的不免竊喜:等待多年終於可以回家了。他欣喜地坐車來到西安滻河東某專案部門口時,差點一下子癱坐在地上,望著眼前仍處於“爛尾”的專案讓多年一直抱著年底回家的Z先生再次失望並懊悔……抬頭再望見滻河對面2011年已交付的商品房樓,如今人家已安居十年,而自己當初購買的這個河東專案卻遙遙無期!

催款函,讓“河東人”想有一個家的夢想徹底破滅!小產權房之殤

同樣是買房,為什麼悲喜兩重?源於他多年前貪圖便宜、盲從和輕信購買了這個小產權房,當初抱著想有個“家”的夢想,而如今卻“無家”可歸——小產權房真是害人太深。

臨近年底,一批商品房、城改房又到了集中交房、回遷的“關口”,在外等待、過度多年亦或十多年的人們,和Z先生一樣總算盼來了可以“回家”的日子,然而對於這樣一個再平常不過的願望,對於這部分購房者來說卻成了“路漫漫其修遠兮……

催款函,讓“河東人”想有一個家的夢想徹底破滅!小產權房之殤

在眾多爛尾或假死的專案中,也夾雜著有著同類特質的小產權房,他們利用購房者“我想有個家的心理”,打著復工的噱頭,描繪很快就能交房的願景,發出“催款函”欲二次收取購房餘款。已經爛尾成為“殭屍”,卻又死而復生催討購房餘款,這件事更令人不解。或許購房者歸心似箭,都盼著“回家”,豈不知這個“家”早已不屬於自己。對此,希望購房者從政策方面去認識,以相關部門檔案為準,切莫輕信謠言再次上當。

催款函,讓“河東人”想有一個家的夢想徹底破滅!小產權房之殤

從1998年我國住房制度改革開始,住房市場化,商品房的快速推進,使部分無良商家看到了房地產的巨大利潤,因此一批未經審批專案一哄而上,低價出售的小產權房,給住宅市場和消費者留下極大隱患和痛楚。

眾所周知,未經相關部門立項、審批,擅自在集體土地上開工建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實施條例》相悖,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俗稱“小產權房”。與“五證”齊全的商品房不同的是,商品房入住後可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小產權房因未繳納土地出讓金、配套等費用,未經審批,因此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無法交易及用房屋實施按揭、抵押、貸款等行為。

小產權房的產生有著多方面的原因,但核心是價格。買小產權房大多數是衝著“廉價”而來,豈不知購房者為“廉價”付出的是沉重的代價!

就拿西安市咸寧東路半引路口的一個小產權專案來說,2007年底開盤,單價從1880元/平方米一路賣到2800元/平方米左右,明顯低於周邊商品房的價格。以滻河西岸2009年開盤的某商品房小區對標,當時開盤價3500—4000元/平方米(精裝)。如果說前盤早開盤無法選擇的話,在其後的二三年當中,該區域已有對標商品房,但許多購房者依然只圖低價,選擇小產權房。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該小產權專案沒有施工多久便停工,呈現出“爛尾”態勢,且一爛十年!

催款函,讓“河東人”想有一個家的夢想徹底破滅!小產權房之殤

如今這個爛尾專案大門緊閉,門上張貼著2019年12月27日,西安市國土資源局下發的檔案——市國土發【2019】6-56號《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處罰“沒收陝西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非法佔地上的住宅樓兩棟及其他設施……”至於該公司的“催款函”,“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對購房者來說,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房地產帶給城市快速成長,也帶來了爛尾樓、小產權房等揮之不去的痛楚,尤其在城鄉結合部,小產權房的野蠻生長,帶給消費者的是財力、身心的消耗,無盡的痛苦和無家可歸的撕裂般的痛,小產權房讓一部分人有家難回,這個教訓慘痛至極,當引以為戒!

催款函,讓“河東人”想有一個家的夢想徹底破滅!小產權房之殤

陝西萊頓律師事務所劉長洪律師在談及小產權房的問題時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商品房沒有預售許可證不得銷售。開發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情況下與消費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是開發商應退還購房款並承擔過錯賠償責任,但是在爛尾的情況下,開發商往往沒有能力退還房款,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文中“小產權房”就是缺乏必 要的審批手續和證件的房產,也是法律禁止銷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