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迴應

對著掛在衣架上婚紗一頓剪

邊剪邊唸唸有詞

最近

一段“女子怒剪婚紗”的影片

在網上熱傳

怎麼回事啊?

這麼生氣?

↓↓↓

影片中

這位女子疑似和

婚慶店

店員

發生了爭執

拿起剪刀對著幾十套婚紗亂剪

婚慶店

店員

一邊拿手機錄影一邊制止

可女子不為所動

“幾千幾萬都可以”“報警啥啥啥,賠就是了”

本人迴應

婚慶店店長說

這名女子4月份在他們店

定了10月5日的婚禮

8月份說要延期,11月又說不辦了

要求退3500元的

定金

“定金肯定是不能退的,可以申請一下,做一個寶寶宴的佈置,(他們)是同意的。9號下午,她突然就在我們店裡這個樣子了,一共(剪了)32件。”

店長表示

自己當時有制止,但女子不聽

“她有剪刀呀,又是個孕婦。”

當天店員們報警

後來

女子已經發送資訊承認錯誤

並表示希望協商解決此事

但6。74萬元還沒賠

事件發酵後

眾多網友幾乎一邊倒指責

女子的“衝動行為”

據封面新聞訊息

當事人蔣女士對此迴應稱

自己之所以會做出

幾乎所有人都批駁的“衝動之舉”

是因為不滿商家

“堅決不退定金的強硬態度”

同時

蔣女士也表示

自己當時的確是一時衝動

現在也很後悔

她認為商家提出6。7萬元賠償

非常不合理

覺得賠償3萬元才是比較合適的

DV短評:店方迴應女子婚紗店怒剪32件婚紗!衝動是魔鬼,這話大家都得掂量掂量

首先要明確一點,定金是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商家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買家違約不能要求對方退換定金,而賣家違約的,要雙倍賠償定金。定金是不能退的,大家都要有契約精神,你想違約不是不行,但定金就別想著拿回去了。

再加上婚紗的價值超過五千了,從法律層面上說,達到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的刑事立案標準。也就是說,女子不但要賠償店家的損失,分分鐘還要背上刑事責任。

都說衝動是魔鬼,有問題,就解決問題,衝動、暴怒能解決事情嗎?誰又沒有壓力呢?誰又沒有情緒失控的時候呢?如此衝動地剪婚紗,作為成年人,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