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名投資者懵了!他被判了

“超高額回報率”“可實地看工廠”“錯過就沒機會”……看到這些極具“誘惑”的字眼,一些老年人沒有捂緊自己的錢袋子,購買了所謂的“理財產品”,結果……

7月28日下午,針對一起45名被害人中超七成為60歲以上老年人的非法集資詐騙案,長寧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並作出一審宣判。

“謊稱投資並虛構業績,以7%-24%的年化利率為誘餌,促使老年人購買理財產品,而錢款直接進入了楊某強的個人賬戶。” 在庭審現場,主審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集資詐騙犯罪。此類犯罪行為人常用的手法是虛構募集資金用途、提供虛假證明檔案、以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投資人錢款,“誇大宣傳、高額回報、熟人介紹”等較為常見。

那麼,楊某強到底用了哪種方法呢?又騙到了多少人呢?

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間,被告人楊某強透過自己實際控制的兩家網際網路金融服務公司推銷所謂的理財產品,以散發宣傳單、老客戶介紹等方式拉攏客戶,以投資廣西某發電廠合作專案為名大量募集資金。

事實上,所謂的發電廠從未投入運營,展示的合作合同由於保證金不到位也從未生效,號稱的業績更是純屬楊某強虛構。

但在高額年化利率的吸引下,該案45名被害人紛紛與楊某強公司簽訂《出借諮詢服務協議》《百姓惠金協議書》以購買所謂的“理財產品”。

這些老人們並不知道,他們支付的錢款並沒有投向協議裡的發電廠專案,而是流進入了楊某強的個人銀行賬戶,除了兌付投資人本息之外,都被用於楊某強的公司運營、人員開支、借新還舊,以及楊某強的私人消費。

截至2021年12月案發,楊某強募集資金共計540餘萬元,造成被害人實際經濟損失共計450餘萬元。

2022年3月,檢察機關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楊某強提起公訴。

長寧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楊某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且數額巨大,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楊某強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楊某強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高回報必然與高風險並存,旱澇保收的固定高額回報與投資規律背道而馳,看到這類宣傳的理財產品,切記跑得越遠越好。”從本案中不難看出,楊某強正是看準了老年人防範詐騙意識較弱、盲目追求高回報的心理才能得逞。對此,法官特別提醒,老年人攢錢不易,參與集資的錢往往是養老錢甚至救命錢,所以在投資理財時務必謹慎再謹慎。尤其是,遇到熱情推銷或熟人介紹的投資專案,切忌輕信他人吹噓,一定要多問問子女的意見,捂緊自己的錢袋子。

文字/圖片:閆 漫

編輯:李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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