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優惠票普惠兒童,也是未成年保護的題中之義

□陸玄同

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兒童優惠票標準終於落地了。

據交通部網站11月17日釋出的訊息顯示,《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以下簡稱《規程》)正式出臺,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程》第十二條規定:“除需要乘坐火車通勤上學的學生和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在旅途中監護的兒童外,實行車票實名制情況下未滿14週歲或者未實行車票實名制情況下身高不足1。5米的兒童,應當隨同成年人旅客旅行。比如“實行車票實名制的,年滿6週歲且未滿14週歲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週歲的兒童,應當購買全價票“。而“未實行車票實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身高達到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全價票。”

對比目前仍在使用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九條:“隨同成人旅行身高1。2米到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超過1。5米時應買全價票。”可以發現,新出臺的《規程》增加了實名制車票條件下,兒童可以用年齡來享受優惠票的待遇,但同時也保留了在未實行實名制車票時,依舊沿用身高作為判斷兒童票的標準。

這樣的修改,既是對社會關切的迴應,也是未成年保護的題中之義。於2021年6月1日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其第四十五條中明確規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鐵路、水路、航空客運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免費或者優惠票價。”畢竟,享受優待是社會發展賦予兒童的一項權利,無論如何,讓符合條件的兒童都享受到優待,才是最優解。

當然,也得提醒各位家長,按照新出臺的《規程》來看,不管是實名制下按年齡,還是未實名仍按身高,並非二選一,應當是滿足年齡或身高二者之一的,均可享受相關優待,這也是2021年初,網友在網上留言諮詢“兒童票優待按身高還是按年齡”時,交通運輸部的答覆。

如今,政策已落地,相關部門也應當做好政策宣傳,消除政策與民眾理解認知間的誤解或壁壘,提醒家長出行時及時為孩子登記實名制,或者出行時帶好戶口本等可證明年齡的證件。一切都應以兒童的福利為宗旨,工作人員也應在具體執行中靈活把握政策,以便於更好落實優惠。畢竟,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後,全社會形成了這樣一種共識,即國家建立兒童福利制度的一個基礎就是,孩子不僅是家庭的,也是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