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香港稅務制度筆記

閒來無事,學習了一下香港的稅務政策,香港果然是稅務天堂,稅負較之於中國大陸,簡直低太多了。

簡而言之,人家稅種少:沒有增值稅,城建及附加稅;沒有消費稅;沒有資本利得稅,資產稅不徵收;稅率低,例如:薪俸稅率2%-17%,比我們的工資薪金所得稅的3%-45% 低太多了;關稅只對菸酒甲醇與碳氫油類等少數類目徵收;利得稅率最高16。5%,對於企業年利潤小於200萬部分僅僅8。5%;從稅收來源看,人家僅就來源於香港的稅源徵收,不考慮屬地原則,也不存在雙重徵稅問題,簡直是太簡單直接了。

就我已瞭解到的香港稅種,我總結情況如下:

分類

稅種

稅目

具體內容

直接稅

薪俸稅(Salaries Tax)

徵稅內容

對個人在港從事有收益的職業而賺取的入息所徵收的一種稅。

受僱在香港工作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慰勞金等以及退休金的收益和僱主提供的福利(寓所租值、度假旅遊等)。

其中,單位免費提供的寓所等非貨幣性福利,要按市價租金等方式折算繳稅。

納稅人

包括所有因在香港服務而獲得的收入

在香港受僱而獲得工資或 長俸 收入的個人。長俸即退休金。

如果不是香港人士,但其在訪港期間受僱或提供服務超過 60 天,也是薪俸稅的納稅人。

已婚夫婦選擇合併評稅時,向丈夫徵收。

稅率

2%-17%

利得稅( Profits Tax )

徵稅內容

利得稅是對在港從事或經營任何行業或業務而獲得的源於香港的利潤(出售資本資產的利潤除外,)所徵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

按屬地主義原則,在香港從事或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並獲得利潤的公司、合夥企業或團體等法人以及個人。

徵稅物件並無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的分別

稅率

法人財團:年利潤<200W,8。5%;年利潤>200W,16。5%;

非法人財團:年利潤<200W,7。5%;年利潤>200W,15%

物業稅( Property Tax )

徵稅內容

物業稅是對香港土地及建築物的擁有人(即業主)徵收的一種 所得稅

納稅人

在香港擁有土地及建築物且有租金收入的業主

稅率

15%

計徵方法

物業的應評稅淨值 = (應評稅值-差餉)× (1 - 20%)

間接稅

差餉( Rates )

徵稅內容

房產物業徵收的稅項,是香港的一種 財產稅 ,根據物業每年的預計合理租值徵收。取得的收入一部分作為政府的一般收入,另一部分撥給市政局使用

納稅人

凡是位於香港的 樓宇或物業 等不動產不論其是否出租,都應繳納差餉

樓宇或物業 等不動產的所有者。

稅率

5%

徵收方式

一年分 4 次在每季初第一個月繳納。逾期加收罰款

印花稅(Stamp Duty)

徵稅內容

指對與房地產轉讓、租約和證券轉讓這三項交易有關的各類文書徵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

售賣轉易契(樓契)、住宅物業買賣協議、不動產租約的納稅人均為買賣雙方和所有其他籤立人;證券轉讓書的納稅人則為代理人

稅率

證券:0。2%,不動產-非住宅4。25%,住宅15%,額外5%-15%

關稅

除了菸酒甲醇碳氫油類,不徵收

酒店房租稅(Hotel Accommodation Tax)

免稅

上述是走馬觀花式的瞭解之後的總結,下一步的學習目標就是每一稅種的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