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兼職發工資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弄錯了小心稅務局找上門

很多企業在實際經營中,或多或少的會有兼職人員。那麼在給兼職人員發工資的時候,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弄錯了小心稅務局上門稽查!

在企業聘請兼職人員的時候,一般會有兩種情形:一種是企業直接聘用的兼職人員,一種是透過中介公司聘用的兼職人員。兩種情況或有差異,我們分開來說。

一、企業自己直接招聘的兼職人員,發放報酬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

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出現的情形:

1、企業因為業務需要,招聘了一個兼職程式設計師,程式設計師花1個月的時間,為公司的相關頁面進行了最佳化,公司支付給程式設計師10000元勞動報酬。

這種屬於按次取得報酬,企業跟程式設計師之間沒有構成“勞動(僱傭)關係”,公司發給程式設計師的勞動報酬屬於勞務報酬範疇。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取得相關的代開發票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

如果單次金額小於500,也可不用發票,憑收據進行扣除,務必注意收據上需按規定註明收款單位、個人姓名、身份資訊等內容。並且,各地稅務局在管理上可能有差異,建議實際操作中,諮詢一下當地稅務主管機關。

2、企業因為經營需要,招聘了一個兼職會計,兼職會計主要負責企業的一些賬務處理,企業每個月付給兼職會計2000元報酬。

這種情況下,企業和兼職會計之間的關係符合勞社部發[2005]12號相關的界定,兩者之間構成了“勞動關係”。所以,這裡發給兼職會計的報酬,可以用工資表進行稅前扣除。

區分勞務報酬,還是工資薪金的關鍵點在於是否有任職、受僱,簡單來講,可以參照下圖所示:

給兼職發工資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弄錯了小心稅務局找上門

二、透過勞務派遣或勞務分包招聘兼職人員,發放報酬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

有的企業會透過勞務派遣或者勞務分包的方式來解決公司的一些專案。在這種情況下,相應處理方式參考如下:

1、若是勞務派遣的模式

簡單來說,就是勞務公司派遣員工給企業幹活,在這種情況下,勞動關係和用工關係是一個分離的狀態:

給兼職發工資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弄錯了小心稅務局找上門

勞務派遣用工模式下,企業的稅前扣除問題需要區分報酬是直接支付給派遣公司,還是員工個人,具體如下:

給兼職發工資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弄錯了小心稅務局找上門

2、若是勞務分包的模式

所謂勞務分包,簡單來說,就是企業將一些崗位直接外包給第三方。這種情況下,企業不用直接管理勞動者。

給兼職發工資是要發票還是做工資表?弄錯了小心稅務局找上門

這種情況下的處理方式比較簡單,就是企業取得勞務外包公司相應的發票,作為費用支出就能實現稅前扣除。

以上內容供大家學習和參考所用,不作為實務操作依據。另外提醒大家注意,如果不好好區分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故意混淆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支出,可能會被稅務局稽查的。大家在工作中注意規避此類風險,避免被稅務局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