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女士相親時坦言:再婚後男方需每月給5000元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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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現在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結婚後過得不好,或者夫妻之間有矛盾解不開就會選擇離婚,不再像以前舊社會那樣一直忍讓了。36歲的李女士相親時的坦言:再婚後男方需要每個月給5000元零用錢。這到底是為什麼呢?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36歲女士相親時坦言:再婚後男方需每月給5000元零用錢

李女士,36歲

我今年36歲,我和前夫是自由戀愛走到了一起,他在談戀愛的時候就對我很好,可以遷就我,理解我,在我眼裡,他就是一個尊重人,會體貼人的男人。所以我選擇跟他在一起,後來也結婚了。

結婚後,我發現他變了,變得很陌生,跟之前談戀愛完全不一樣,他脾氣開始暴躁,動不動就喜歡摔東西。平常的錢都不是我管,他就把所有的錢放在他那裡,每次都是要我開口向他要錢,他一不開心就經常不把錢給我,為了孩子,我也忍了兩三年。後來,我們倆就離婚了。

36歲女士相親時坦言:再婚後男方需每月給5000元零用錢

現在家裡人也特別擔心我以後的歸宿,就經常給我安排相親,我也沒有很反感他們給我安排相親,畢竟家裡人擔心也正常。我現在去相親,我都會跟男方說明婚後要每個月給我5000元零用錢,因為我不想再過以前那樣伸手要錢的日子。如果不能滿足這個條件,我可以選擇不再婚。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婚姻觀,我認為有經濟基礎的婚姻會更加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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