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村幹部選舉新規定!

“帶領農民發家致富”這句話應該都不陌生吧,甚至到現在。進行村幹部選舉時,都能夠聽到這樣的發言,這是對未來任期中的嚮往,也是一個美好祝願。

2021年村幹部選舉新規定!

村委幹部是國家最基層的幹部,他們要做的事在農村振興發展中,起到帶頭作用。如今的村幹部需要由懂技術,有知識,有頭腦的人來擔任的,但恰恰這群人十分聰明,農民一不留神,很有可能就被“套進去”了。所以,在村委幹部選舉時,一定要擦亮眼睛,選出能真正辦實事、惠農民的正直之士。

1、農民需善於行使自己的職責權利

農民享有監督職責,村委會不能以任何理由對農民提出的補貼及評選名額進行隱瞞,村幹部選舉的全過程,是需要做到公開公正的;

2021年村幹部選舉新規定!

2、集體資產務必透明化

根據相關規定,農民除了對個人承包地和宅基地進行確權外,對於村集體的所有資產和土地也是需要進行了解的,村集體資產關係到每一個村民的自身利益。在土地確權全面完成登記後,村委會務必要將農村集體資產透明化,主動讓農民進行監督;

3、5類人員不得參與競選

當前國家對於村幹部的管理十分嚴格,明確規定村幹部的選拔標準,以下五類人群不得參與選拔,違者,可直接進行舉報!

參與和組織邪教的農民

有犯罪前科的犯罪農民

有記錄在案的參與賭博,嫖娼等行為的農民

“涉黑組織”的農民

存在問題的村委會成員

2021年村幹部選舉新規定!

有句話說得好:強龍難壓地頭蛇,雖然在個別地區“地主做派”仍然存在,想要渾水摸魚當領導的人未打擊完全。無論如何,村幹部選拔出來是為了農村發展和幫助農民增收的,需要真正做到讓農民收益不容易,沒有付出,又怎對得起這頂官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