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我反對的不是國家

陳獨秀(1879年10月9日—1942年5月27日)作為中國近代史上首屈一指的人物,每個中國人都不陌生。

年少時的陳獨秀就展現出了思想的與眾不同。在自傳《實庵自傳》他寫道,自己17歲時參加科舉,題目是“魚鱉不可勝食也材木”這種混搭題目,他就把《文選》和《康熙字典》中的生僻字胡亂寫了一通,湊了一篇長文,結果竟然拿了第一,“這件事使我更加一層鄙薄科舉”。

袁世凱垮臺之後,1915年陳獨秀於上海創辦了《青年雜誌》,次年更名為《新青年》,他號召青年追求“民主”和“科學”,即“德先生”和“賽先生”。

陳獨秀:我反對的不是國家

認為所有的青年都應該具備的精神是:

“一、自主的而非奴隸的;二、進步的而非保守的;三、進取的而非退隱的;四、世界的而非鎖國的;五、實利的而非虛文的;六、科學的而非想像的。”

陳獨秀一呼百應,在全國範圍引起了巨大的迴響。同他一樣,無數的中國人都在思考中國的路該如何做走,經過了“洋務運動”、“維新運動”以及犧牲了無數優秀人才的“辛亥革命”,中國卻沒有等來真正的強大和富強,卻等來了倒行逆施的袁、張。

這時候,人們終於意識到,推翻一個滿清還不行,必須把人們心中的滿清也推翻掉,於是轟轟烈烈的新文化運動便開始了。陳獨秀無疑是這場中國啟蒙運動的領導者和發起者。

陳獨秀:我反對的不是國家

《新青年》雜誌聚集了當時中國一批思想最先進和開明的人士,錢玄同、劉半農、陶孟和、沈尹默、胡適、高一涵、魯迅、周作人、李大釗。以此雜誌為中心,新文化運動在中國如火如荼的展開,一時間國外的各種思想和學說,被人們廣泛討論。

可以說這場運動直接奠定了以後中國歷史的走向。

1932年,陳獨秀被蔣逮捕入獄。許多人為他說情,國內有胡適、傅斯年。國外有大名鼎鼎的愛因斯坦、羅素、杜威。蔣雖然有意殺陳,但也不能不顧慮。

蔣批覆

:“陳等所犯之罪,系危害民國之生存,國家法律對於此種罪行,早在法律上有明白的規定,為維持司法獨立尊嚴計,應交法院公開審判”。

1933年4月20日,第三次開庭,公開審判,有200多人旁聽。陳獨秀慷慨陳詞,他區分了政府與國家之關係,說自己反對的只是蔣的政府,而非國家。他進一步陳述道

:“若認為政府與國家無分,掌握政權者即國家,則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國家’之說,即不必為近代國法學者所擯棄矣。”

陳獨秀:我反對的不是國家

在一番有理有據的陳述後,以及再次上訴後,陳被判八年有期徒刑。

後來因日本入侵,好友胡適極力求情,1937年他獲得了特赦。在報紙上宣告自己“我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隸屬於任何黨派。”

拒絕了各種高官聘請和資助,還拒絕了好友胡適的赴美邀請。他晚年仍然專注于思想上的精進,關心中國的前途和命運。

早期的時候,他崇拜蘇聯,此時卻認識到了晚年斯大林的弊端,因為他看到了斯大林權威的膨脹和血腥的整肅。

蘇與德簽訂的條約以及在東歐的行為,更使得他認為只有英美勝利了,人類才有希望。因為英美代表的才是真正的“大眾民主”,並非自己認為的虛偽的,部分的。

陳獨秀晚年生活是清貧的,可以說有些窮困潦倒,在江津勉強謀生。但是他的人格和思想一直是獨立的,且一直走在時代的前列。

陳獨秀晚年認為最可貴的乃是“反對的自由”。他一生也是如此,桀驁不馴,充滿了質疑和反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