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婚禮三個媽媽,到底誰有資格來參加?

陳靜一個父親三個媽。跟隨養母長大,她執意要養母參加婚禮,遭到男方父母及生母的強烈反對。理由竟然是:沒面子!

一個婚禮三個媽媽,到底誰有資格來參加?

陳靜兩歲時父母因家庭關係離異。母親去了日本發展。以後就很少回來。父親再婚竺阿姨,很多年過去了,竺阿姨沒有自己孩子,視陳靜如己出。

陳靜也拿她當親生母親看待。在陳靜十九歲時,父親出軌一個只比陳靜大五歲的女人,然後給竺阿姨一筆錢後再三婚。

竺阿姨沒動過前夫給的那筆錢,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準備把那筆錢作為嫁妝送給女兒。

在女兒準備結婚之前,陳父考慮到應該告訴陳靜生母知曉。誰知陳靜的生母,為補償多年沒有陪伴女兒的虧欠,送給女兒一套房子作為陪嫁,讓男方父母不敢輕視虧待自己的女兒。

不知道是不是一套房子起的作用,還是說生母畢竟多年在國外生活。見多識廣,能說會道的。所以男方父母只認陳靜生母出場,她們才有面子,才不會遭人議論三婚家庭。

一個婚禮三個媽媽,到底誰有資格來參加?

自己家都是有身份有頭有臉的人,比較傳統愛面子,怎耐小兩口情投意合,不能分離。在商量結婚事宜時,她們覺得陳靜的養母是一個老實本分的家庭婦女,上不了檯面,讓他們家失了臉面。

但是這一切的壓力都沒有讓陳靜改變主意,堅持讓養母作為新娘的媽媽出場。陳靜認為是繼母竺阿姨把她養大,有很深的母女情,而生母多年不見,沒有一點親情在。

而父親堅持說他的現任太太,是名正言順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他太太不能參加婚禮,那麼他也拒絕參加。

矛盾急劇增加,在調解員的勸說下,男方再次請求父母理解他的苦衷,陳靜勉強答應三個媽媽都參加婚禮。

@心靜如水zsm 有話說。我非常支援陳靜的觀點,養母含辛茹苦把她養大,母女之情早已融入生活的點點滴滴。

養母雖然身份貧賤,又遭生父嫌棄。但是她勤勞善良,沒有仗著養育之恩而要挾利用女兒的善良,依然靠自己養活自己。

一個婚禮三個媽媽,到底誰有資格來參加?

她是最偉大的母親,最值得人尊敬。也是最有資格可以理直氣壯地參加女兒婚禮的人。

陳靜的生母,聲稱自己為了女兒沒有再生,是多麼多麼的愛她,真會演戲。你拋下女兒遠渡重洋,現在什麼都有了就是沒有孩子。

是因為沒有孩子才回來認女兒的吧?別人幫你養大女兒,你沒有感恩人家為你培養這麼優秀的女兒,反而說人家利用你的女兒。請問,兩歲的孩子若沒有人管,她會自己長大嗎?

如果生病了不給她看,她能活到現在嗎?在她最需要媽媽陪伴照顧的時候,你在哪?

一個婚禮三個媽媽,到底誰有資格來參加?

還有陳靜的父親,你良心過的去嗎?你當時娶人家竺阿姨是為了給你養孩子吧?孩子養大了就一腳踹了人家,找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共度餘生。

那麼你有沒有想過,假如你的女兒也嫌棄你的二婚妻子,她的繼母,一沒本事掙錢,二沒有自己的親生孩子養老。

你讓她怎麼辦?老了靠誰?最看不起你這種不負責任的男人。竟然還好意思威脅女兒,逼得女兒不得不同意三個媽媽一同參加。

我就想問,她有什麼資格參加?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儘管她是合法的,但是在人們的心裡一樣看不起她這種人。

一個婚禮三個媽媽,到底誰有資格來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