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並不清楚社會指導員的用途、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
社會體育指導員,是指在競技體育、學校體育、部隊體育以外的群眾性體育活動中從事技能傳授、鍛鍊指導和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
凡符合條件,履行社會體育指導員職責者,均可根據本制度的規定,申請並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稱號。
有些地方規定體育經營須持社會體育指導員資格證書上崗。
所以,可以合法從事指導、傳授社會體育活動等的的體育類職業。
作為一項職業,社會體育從業人員包括在群眾性體育活動中從事運動技能傳授、科學健身指導和組織管理的人員,共設4個職業等級:初級、中級、高階社會體育指導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師。
在系統學習社會體育法律法規、運動科學和運動處方、體育經營管理知識、體育專業技能等課程並經過考試後,才能獲得指導、傳授社會體育活動的“上崗證”。
發展體育,致力於全民身體健康的社會體育指導員,這項工作很偉大,也很有意義,也是我國老年社會的健康發展方向。
社會體育指導員主要的工作職責是:
一、群眾體育的組織管理,除了對已經組織起來的集團、俱樂部進行組織管理,還要透過舉辦講座、教學活動,將沒有參加體育活動和沒有組織的體育人口動員起來,組織起來。
二、群眾體育研究:宣傳、發動不參加體育活動的人參加到體育活動中來。
三、商業體育設施指導和管理。
四、健康管理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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