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境 外投資備案”,想在國外開展業務的老闆肯定了解過。簡單來說,就是國內企業投資以外的公司,包括港奧臺以及其他和地區,新設立企業或併購企業,這都屬於境外投資,所以都要依法遵守《企業境 外投資辦法》的規定。
境外投資備案就是說一個公司或者個人在境外成立了企業,或者是要做個專案,往境外投資匯錢,就叫境外投資備案 ,一般有兩種情況:
1、公司新設在境外
2、中方公司作為股東併購的一家境外企業
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有什麼要求?
1、境內公司成立滿一年
2、境內公司盈利超過投資金額
3、境內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東
境外投資備案申請條件
(一)申報條件:
1、符合“境外投資”定義:境外投資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透過新設、併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2、主體和成立時間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均可申報境外投資。但是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透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3、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真實性要求: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夥人背景、資金來源(例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專案真實性的,很難透過審查;
4、近期被關注的六個境外投資型別:大額非主業投資、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境外上市中資企業退市等型別以及房地產、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的投資,受到主管部門嚴格稽核。
(二)境外投資備案辦理指南中申報所需材料:
1、企業開展實行備案管理的境外投資。
(1)《境外投資備案表》;
(2)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3)申請併購或收購類境外投資的企業需提交合作協議或相關合同;
(4)省屬國有企業需提交省國資委同意企業到境外開展投資業務的函件。
2、企業開展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資。
(1)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範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
(2)《境外投資申請表》;
(3)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
(4)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准予出口的材料;
(5)併購類境外投資須提交《境外併購事項前期報告表》;
(6)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
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流程
(一)發改委立項——向發改部門及委會部門申請專案,報送專案資訊,境內投資人簽署各項所需法律檔案,待發改部門核准或備案,發放核准檔案或備案通知書。
(二)商務部審批發證——商務部門核准或備案,發放《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收到證書2年在境外開展投資。
(三)外匯管理局備案——銀行放外匯,外管局監管。投資金額500萬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門彙報。外管部門稽核後,向境內企業發放《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