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大為因“桃花債”被勒索110萬:反告其勒索,讓對方吃了5年牢飯

對於蔣大為這個老藝術家,不知道你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哪首成名曲呢?《

牡丹之歌、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還是敢問路在何方

此外,身為春晚常客的他30幾年來,曾有過數次榮登春晚的機會,由於其開闊嘹亮的嗓音,在深受廣大聽眾的支援的同時,他也一躍成為家喻戶曉的歌手。

蔣大為因“桃花債”被勒索110萬:反告其勒索,讓對方吃了5年牢飯

雖然和現在的老婆生活很幸福美滿,但其實早在幾十年前,他曾有幸在美國認識一位華人姑娘,她就是曾擔任蔣大為經紀人的姚曼。

一拍即合的二人不僅事業上互相扶持,而且生活上有著緊密聯絡,甚至隨著相處互生情愫。

但那個時候蔣大為已然結婚,不能為自己做什麼,再加上2人利益上的關係,矛盾也就開始不自覺爆發了。

作為經紀人,有錢2人自然一起分。但是作為金錢分配者的姚曼,一次商演拿到35000元后,自己卻扣下3萬,只給蔣大為5000。

再後來,有了幾次類似經歷,蔣大為覺得這個女人把金錢看得實在太過,於是便單方面終止了和她的合作關係。

蔣大為因“桃花債”被勒索110萬:反告其勒索,讓對方吃了5年牢飯

但二人畢竟曾經有那麼一層微妙關係,沒想到時隔十幾年,再度回國的姚曼竟然以

需賠付自己精神費110萬為由向蔣大為勒索,否則就算不讓你吃上牢飯,身敗名裂也是必然的。

或許是心中有虧,或許是不想把事情鬧大,蔣大為竟然鬼使神差的答應了這個要求,並承諾對方:

先給你20萬,剩下90萬相繼還清,且相繼簽下兩張欠條。

但隨之90萬並不像蔣大為承諾的那樣如數還清,他甚至為了躲債逃到國外。迫於無奈的姚曼這才將蔣大為告上法庭,並拿出借據,控訴的理由是對方

欠錢不還。

蔣大為因“桃花債”被勒索110萬:反告其勒索,讓對方吃了5年牢飯

迫於無奈的蔣大為只得回國接受審訊,不過用他的話說:

我和姚曼並不存在實質意義上的關係,而且她以這個為由向我敲詐勒索,已然構成犯罪。

果不其然,沒過多久偷雞不成反受其害的姚曼反被蔣大為控告:

用非正當方式敲詐自己高達金額110萬元。經核實調查,法院最終判處姚曼有期徒刑五年。

而姚曼也最終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搭上自己整整五年的青春。

反觀咱們的蔣大為老師,

對外依舊活躍於各大商演之中,對內則是和老婆相敬如賓,扮演著好丈夫、好父親的角色。

蔣大為因“桃花債”被勒索110萬:反告其勒索,讓對方吃了5年牢飯

如今幾十年過去,再來談論孰是孰非也沒什麼意義。畢竟人非聖人孰能無過?但有一點,作為時刻在放大鏡下被檢驗的公眾人物,就算再過30年,網際網路的記憶依舊存在。所以奉勸那些失德藝人在踏進萬丈深淵的同時,一定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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